央视网消息(记者 朱春燕 徐也晴 彭俊):10月11日晚,曾在2016年因吸毒被抓的艺人宋冬野发布长文称自己的演出因多人举报被取消。前日,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此外,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在今年2月发布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也表明演艺人员不得组织、参与、宣扬涉及毒品。

目前,宋冬野微博账号已被禁言。
他在此前发布的长文中称,“杀人的一直都是贩毒者不是我”,并对自己无法正常演出表示“委屈”。该言论迅速引发社会舆论关注,大部分网友强烈谴责,认为宋冬野发布的这篇长文除了“甩锅”行为之外“毫无反省”。
吸毒者到底是不是受害者?吸毒带来哪些潜在危害?为什么吸毒是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对此,央视网记者连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进行了解答。
央视网记者:在我国,吸毒是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这是出于怎样的考量?
阮齐林教授:为什么我们国家没有把吸毒当作犯罪而仅仅是当作违法行为,也是考虑到有的人吸毒可能是不慎陷入圈套。吸毒上瘾以后,有的人很难自拔,对自己的健康构成损害。考虑到这么多的因素,所以我们国家吸毒不属于犯罪,只有通过毒品来获利的这种人和传播毒品的人,才认为是犯罪。
但是贩毒者通过贩卖毒品获利从而加害他人,肯定是要严厉惩处的。
央视网记者:吸毒会带来哪些潜在危害?
阮齐林教授:表面上看来,吸毒是伤害自己而不伤害别人,好像是个人的问题。但其实存在着两大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人在社会中存在不是孤立的。众所周知,吸毒成瘾以后人是不能自控的,进而就可能会对他人造成危害,最常见的比如吸毒后驾车,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另外也有人吸毒以后失控,出现伤害、杀人等一系列的恶性事件,进而影响到家庭和社会。从这个角度讲,这就不完全是个人的事。
第二个问题是吸毒成瘾导致没有经济来源支撑其购买毒品,这个时候就会出现盗窃、抢劫、杀人等构成侵犯财产的犯罪。为获得毒资而失去理智甚至有点疯狂的侵犯财产的案件太多、太常见。
央视网记者:如何看涉毒公众人物说自己是受害者?
阮齐林教授:作为公众人物进行商演比如召开演唱会,他是带有一定影响力的,可能会成为很多青少年心中的偶像,那么他吸毒本身也会带来不好的影响。但是另一方面,他作为一个吸过毒的艺人,如果从这个吸毒的阴影中走出来,并且现身说法,表明自己痛改前非,也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在吸毒这个既定事实下,他怎么能很简单、轻描淡写地说自己是受害者呢?
编辑:谢博韬责任编辑: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