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记者 王汝希):据媒体报道,近日,陕西延安一名71岁的老人驾驶老年代步车,错把油门当刹车撞伤一名行人。被撞者全身多处软组织擦伤,盆骨骨折,老人被判定负事故全责。
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俗称“老年代步车”,不论是在大街小巷,还是居民小区,都有老年代步车的身影,而这类车辆往往没有悬挂车牌,只是在车身上粘贴了“代步车”“接送孩子”等字样。
央视网记者8月18日在某电商平台搜索发现,不少老年代步车正在售卖,多标注“四轮车”“电动”“家用”等字眼。记者在询问时多家商家均表示该车辆不需要驾驶证即可驾驶上路,而对于牌照问题商家则表示:“各地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是否需要。”
售卖老年代步车的商家表示,该种车辆属于低速电动四轮,“没有牌照驾照一说”。工信部2020年9月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609号建议的答复》中对老年电动代步车的定义作出了解答:老年电动代步车,泛指行驶速度较低、不符合相应类别机动车标准、未纳入机动车管理的四轮低速电动车,市面上也称之为“老年代步车”“残疾人助力车”等。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低速电动车应归为道路机动车辆,为何这些车辆无证无照即可上路?工信部表示,低速电动车没有按照国家对机动车管理的要求办理市场准入,驾驶人和车辆也没有实行证照管理。大部分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不具备机动车生产资质,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多以“老年代步车”等名目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和上路使用。
记者在销售平台上发现,这些老年代步车相对而言购置价格低廉、使用成本较低。有消费者表示,“用来接送孩子方便很多”;也有不少消费者表示老年代步车是为家中年纪较大的老人购买,操作简单,“确实方便了很多”。老年代步车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国内三、四线及以下城市或农村地区等人群的短距离出行需求,但有媒体统计,近5年全国发生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警方也表示,老年代步车在行驶过程中交通违法行为比较突出,包括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等。
2021年6月,工信部对新版国标《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定义和标准,并将其作为纯电动乘用车的一个子类进行管理,俗称的“老年代步车”就归属其中,这也意味着老年代步车有望正规化管理。
而违法违规驾驶老年代步车上路,全国各地的惩处措施也不尽相同。2021年7月12日,北京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推动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违规乱象从根本上得到治理。《通告》指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对《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河北2020年6月至12月底开展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行动,以消除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减少涉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
希望通过相关规定的尽快出台,游走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灰色地带的老年代步车能够进一步得到规范化治理。
编辑:罗萌责任编辑: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