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经营标示名称为“淑菲妍雪肌霜”等化妆品的通告

来源:央视网 | 2021年08月03日 13:04:58
央视网 | 2021年08月03日 13:04:58
原标题:
正在加载

  央视网消息:针对化妆品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责成上海、浙江、广东、陕西省(市)药监局对标示名称为“淑菲妍雪肌霜”、“荷黛儿草本赋颜修护霜”两款化妆品进行了调查。经查,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标示品牌方为广州逸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方为广州珂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淑菲妍雪肌霜”,标示委托方为西安荷黛儿玉容化妆品有限公司、受托方为广州重生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的“荷黛儿草本赋颜修护霜”均为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编辑:邢斯馨 责任编辑:刘亮
点击收起全文
扫一扫 分享到微信
|
返回顶部
最新推荐
精彩图集
正在阅读: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经营标示名称为“淑菲妍雪肌霜”等化妆品的通告
扫一扫 分享到微信
手机看
扫一扫 手机继续看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