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参评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
广播电视主项作品公示
按照《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优秀作品奖评选办法》相关规定,总台参评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网络及移动新媒体项目的作品,原则上从总台奖获奖作品中产生。2020年度总台奖第二阶段复评工作于4月22日结束。经4月27日“总台推荐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评审会”审议并报台领导审批,确定推荐电视消息《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在京隆重举行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等15件作品参加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主项定评。
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拟推荐的作品在公开的新闻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总台参评广播电视主项作品的公示期为2021年5月14日至5月20日,请各部门及时向本部门人员通报公示内容。部门或个人均可针对公示作品存在的问题,向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学术联络部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5057327、85057328、85057329、85057330;邮箱:xsllb@cnr.cn。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创新发展研究中心
2021年5月14日
中国新闻奖报送作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