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70天打赏女主播158万 直播平台曾拒绝退款

来源:央视网 | 2021年05月12日 10:51
央视网 | 2021年05月12日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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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认识能力和自控能力低,正是因为这样的特点,不仅被诱骗参与色情直播,还成为各种直播盲目的打赏者。在直播的过程中,主播往往会用诱导性话语促使观众送出礼物,对于打赏金额较高的观众,主播会对其进行赞美或专门为其表演,不少未成年人沉浸其中。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个案件。70天的时间,未成年人小刘将158万元全部打赏给一名主播。

此案中的未成年人小刘初二辍学在家,父母让他在自家开设的蔬菜批发摊位负责收钱,忙于生计,父母很少过问孩子的情况。晚上基本无事可做的他很快被一家网络直播平台上的一名女主播吸引,打赏、致谢、单独表演,更多打赏。多次互动后,小刘沉迷其中无法自拔,基本每天白天收的菜款,晚上就会打赏出去,有时每晚多达两三万元,直到两个多月后被父母发现。

随即,小刘父母多次联系直播平台说明情况,希望退还打赏的158万元,遭到拒绝后,小刘一家把直播平台告上法庭。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田雷:实际上网络公司应该有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因为后台大数据应用非常广泛,可以看到每个用户打赏的行为,它的一些规律、时间段、金额,通过这种方式能发现未成年人掺杂在里面的情景。

最终,经法院调解,直播平台全额返还小刘一家158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未成年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也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要求网络直播平台应当严禁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账号注册服务,不得接受未经其监护人同意的未成年人充值打赏,同时明确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核查属实后须按规定办理退款。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副局长 高青云:为了推动网络护苗更有成效,下一步行动重点是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问题,督促主要互联网平台落实好青少年模式,聚焦未成年人经常接触的网络应用领域,如网络游戏、直播、短视频、网络社交平台、网络动漫等,开展专项整治,更有力地清理不良信息,净化网络环境。

编辑:刘洁 责任编辑: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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