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不久前,在北京顺义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客车与一辆电动车在路口处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车主李女士被撞倒在地、动弹不得,然而事故发生后,客车司机却并没有及时对倒在地上的电动车车主进行照看,结果导致了二次事故的发生。
电动车司机闯红灯被撞
从画面中可以看到,骑着电动车的李女士在左转弯过马路时,与一辆直行的黑色轿车发生了碰撞,李女士被撞倒在最内侧车道动弹不得,黑色小客车则停在了中间车道。接到报警后顺义公安分局交通支队的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
医护人员:她的腿挺严重的,保不保得住还是一回事。
李女士:我是从红绿灯往河南村拐。
客车司机刘某:我正常行驶,她闯红灯,她撞完我就打120,我看看人咋样。来一个红车就给她撞了,红色的车。
执法民警:红色,车牌号记了吗?
客车司机刘某:没记住,那根本就看不着,一下就跑了。
执法民警:红车是撞到人了,还是撞到车了又?
客车司机刘某:撞到人了,给人轧了。
民警发现李女士伤势较重,经简单救治后,由医护人员送往医院治疗,而肇事司机却说,李女士的伤是被另一辆轿车二次碾压造成的。
北京顺义公安分局交通支队事故处理中队 李岩峰:这个是现场散落物情况,当时现场散落物较多,地面上的血迹是伤者留下的,然后可以看出第一起事故发生之后,伤者就已经伤的挺严重的了,当时她这辆车已经被撞得严重变形了,这是第一起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车辆的情况,可以看出他的机动车整个前保险杠已经脱落了,可以看出这个撞击是非常激烈的,他让伤者只是躺在路面上,然后将三角架立在了自己车后边,之后就没有管这个伤者了。
客车违规运货 为转移货物对伤者置之不理
执法民警觉得有些蹊跷,为什么司机刘某在现场没有对躺在地上的李女士进行及时的保护,他当时到底在干什么呢?通过调取事故现场的公共场所画面,民警看到了真相。
北京顺义公安分局交通支队事故处理中队 李岩峰:这个时候我们可以看到,第一起发生事故的车辆,停在了中间的道路上,并且他叫了一辆货车,对他车上的东西进行转移,伤者是一个人躺在了最内侧车道上没人管的。因为机动车存在一个客载货的行为,他的车上有十多箱白酒,为了怕交警对他进行处理,他当时只是说简单看了一下伤者,将三脚架立在自己车的后边,并未及时的救治伤者,并且保护伤者。
原来客车刘某自知客载货的行为会被处罚,于是为了隐瞒,他并没有理会倒在一旁的李女士,而是叫朋友开车把自己车上的货物运走想逃避责任,但没想到就在这时发生了二次事故。
红色车对伤者二次碾压后逃逸
北京顺义公安分局交通支队事故处理中队 李岩峰:恰逢这时候路过一辆红车,他当时行驶在中间车道上,发现前方有事故,大概十五米的时候,并未发现伤者,左转后来进行对伤者进行碾压,当时他的车已经停住了,证明他明知道已经发生了这一起交通事故,后来他又一脚油门加速驶离了现场。
事发的马路共有三条车道,刘某转运货物占了外侧两条车道,李女士躺在最内侧车道,后车反应不及,想要并线,并没有看到躺在路中间的李女士,结果撞了上去。
北京顺义公安分局交通支队事故处理中队 李岩峰:当时伤者是横躺在最内侧车道的,经他(红车司机)撞完之后呢,伤者整个呈90度,已经被拖拽了大概三四米,又竖着躺在了最内侧车道上,她当时戴着头盔呢,等我们到现场的时候她的头盔已经离开她的头部。
由于案发时天色已晚,监控画面并未清晰捕捉到逃逸车辆的车牌号,这给交警侦破案件增加了难度。
北京顺义公安分局交通支队事故处理中队 李岩峰:后来我们又往前追了几个摄像头,大概往前倒了三四公里,因为他这个红车不是很常见,后来我们通过时间一点一点往前推,发现了有一辆跟肇事车辆,较为吻合的一个车,后来通过灯光分析,它的灯光与事故发生地点的肇事车辆的灯光相同,我们认定应该是同一品牌的车,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两起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民警勘察现场发现,路面还有一部分红色的车辆碎片,确定了嫌疑车辆,次日传唤司机张某到交通队进行询问,但张某对自己撞人的事情矢口否认。
北京顺义公安分局交通支队事故处理中队 李岩峰:后来我们对他的车进行细致地勘察,发现他的车底盘处,还有部分的血液,是新鲜的血液,证明他这个事故发生的时候,他这辆车对伤者造成过伤害。
面对证据,司机张某终于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最终民警分别对两起事故作出了认定:在第一起事故中,司机刘某存在客载货行为,再加上天色昏暗,并未打开灯光,对事故造成负有一定责任,但李女士骑车路口左转,没有避让机动车,也存在违章,与机动车是同等责任。刘某为了逃避处罚,没有保护好现场,对第二起事故要承担部分责任。
肇事逃逸的司机张某,则承担第二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北京顺义公安分局交通支队事故处理中队 李岩峰:在事故发生之后,这个司机应该是对伤者进行及时地救治,并且保护现场,将三脚架放在伤者得身后,并且同时打开双闪,并且在路口应该是拦截车辆,对车辆进行一个疏导,及时拨打122报警。
目前肇事逃逸司机张某,已被顺义警方拘留,值得庆幸的是李女士因佩戴了安全头盔,虽然在事故中受伤,但并无生命危险,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北京顺义公安分局交通支队事故处理中队 李岩峰:在此提示各位交通参与者,在驾驶非机动车过程中,应当佩戴头盔,做好防护措施才能上路,提示驾驶机动车的朋友,应当在通过路口时观察路面,及时发现路面情况,减速慢行,并且在夜间行驶的过程中,应当打开车灯,确保路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