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记者从今天(5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了解到,我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于2021年1月24日签署,并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排污单位应当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将根据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分类管理。

《条例》对排污单位应承担的污染治理责任进行了规定,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影响程度较小的则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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