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督导硝酸铵使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 2020年09月25日 14:28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 2020年09月25日 14:28
原标题:吉林:督导硝酸铵使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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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4日黎巴嫩贝鲁特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应急管理厅高度重视涉及硝酸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立即下发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压实责任,深入摸排涉硝酸铵企业,并开展以港口、码头、物流园区、化工园区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全流程”安全整治。

  8月12日,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张辉带领有关人员和专家深入龙井市延边天泰生物工程科贸有限公司,采取“领导+干部+专家”模式,对该企业使用硝酸铵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延边天泰生物工程科贸有限公司属农药生产企业,年使用硝酸铵约180吨,现库存硝酸铵约23吨。张辉一行检查了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库房、农药生产车间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资料。检查中发现,该企业现场和安全管理上存在较多问题,特别是农药生产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库房未经正规设计、未开展设计诊断,也未按照国家规定储存硝酸铵,已构成重大安全隐患;该企业还存在主要负责人等从业人员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危险化学品储存库房未按照规定开展安全评价、防雷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电气不防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没有按照规定定期进行修订等问题。督导组要求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对该企业采取责令停产整改强制措施,并监督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检查组强调,企业是安全生产主体,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一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等,在没有完成整改前,坚决不能生产,并要落实相关保障措施,确保安全。二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该企业从主要负责人到操作人员都不熟悉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不熟悉相关安全措施和处置措施,必须加强业务培训,特别是涉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储存条件和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三要妥善处置库存硝酸铵。由于硝酸铵储存库房不具备储存条件,要通过返厂、转移到符合条件的库房等措施妥善处置现有库存约23吨硝酸铵,确保安全。

  检查组要求,延边州、市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指导,确保企业整改期间安全;同时要深入贯彻《意见》《实施方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项要求,摸清底数,实行挂图作战,按时、高效完成各项任务。

编辑:林楠 责任编辑: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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