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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心得:商品房预售制度应与时俱进

 

CCTV.com  2009年07月03日 17:35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央视网  
专题:记者归来

   央视网消息:6月27日5时30分左右,上海市莲花南路莲花河畔小区一幢在建的13层楼房倒塌。上海市政府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倒楼事件调查结果。

    下午14时,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记者袁柏欣、付豫上海采访归来做客央视网直播间,在线解析上海塌楼事件始末。 >>>> 点击观看视频

央视网主持人张莹(左),本期访谈嘉宾袁柏欣(中)、付豫(右)

    袁柏欣:上海塌楼事件不会影响整个房地产市场

    主持人:我听说袁老师周三晚上才回到北京,能不能说说两次去采访的感受?

    袁柏欣:应该讲两次采访的重点完全不同,我接到这个题目的时候第一反映并不是很兴奋,当时以为是一个很简单,很普通的个案,只是工程质量有问题。但是随着调查的深入,我才慢慢了解到背后的,包括我刚才提到的工程出现问题的原因,这个公司的背景,这个公司拿地的背景,以及这个公司在当地的其他项目的情况,这里面我要讲一下,这个公司,梅都公司只在梅龙镇开发项目,别的任何地方都没有它的项目。它除了莲花河畔景苑以外,还开发了四个项目,罗锦苑,罗景新苑,绿梅公寓,春新苑,我查到罗锦苑开发的时间2001,刚才我讲到天价问题,它拿地时间很早,莲花河畔景苑是2003年拿的地,2008年开发的。中间这个地差和地价就会这个公司拿走了。罗锦新苑价格八千多,这中间是否存在巨大的差价,存在巨额的利润空间?为什么莲花河畔景苑和罗锦新苑小区而言,为什么在六年时间还没有开发销售完,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我觉得这里面有很多疑问还没有解开。类似的问题让我有一个思考,这样一个偶然事件,当初倒塌的时候没有人能预见到它会不会暴露这么多问题,这些问题是偶然出现的。后来随着我们调查的深入,我们才慢慢了解到,后面牵涉到一系列的公司改制问题,规划审批问题,拆迁问题。当地很多村民被拆迁强拆走了,拆迁的时候,莲花河畔景苑的拆迁户采访到,当时拆迁的时候梅都公司没有露面,是征地所在露面,就回到刚才说的股东问题。

    这些都有内在的联系,这样一个偶然事件牵涉出这么多问题,如果没有这些偶然事件呢,这些事情什么时候能够暴露出来?什么时候股东能大白天下?这些问题我觉得都值得我们去思考。

    主持人:去思考。您觉得这次的事件会不会影响上海或者全国的一个房价上涨的趋势?因为现在房子好像又开始回暖了。

    袁柏欣:肯定不会,这个问题我个人判断都不用讨论,我们大家有常识,买东西第一个问题问有没有,第二个问题才是问这个东西质量好不好,价格便宜不便宜。现在不是东西有没有,总体来讲现在是供不应求的。这种情况下决定你无论什么质量,什么价格,都会有相应的跟它质量毫无关系这种趋势。如果土地供应,包括我们相应的规划都改变的话,这个房地产市场现在过热的趋势我认为才会改变。
   
    付豫:监理方应承担防务建筑的安全质量责任

    主持人:付老师,您更多的采访一些关于政策法规还有专家方面的采访,我们想问问您,相关部门从这件事情当中应当吸取哪些教训?百姓的权益应该如何受到保护?

    付豫:基本上半小时在做很多类似这种问题的调查的时候,我们觉得如果我们深入思考和探究的话,我们就会发现很多案例背后其实是一些制度的问题,一些制度的不完善,一些缺失所引发的一些问题。从这次的情况来看,其实我们可以看到方方面面,可能都是需要我们正常进行进一步完善的。我就随便举两个例子,比如房屋的建筑质量方面,我们看到这个房屋建筑的时候,监理方要签合同的,我们总是觉得他是处于监理的,相对来说公正的第三方的责任来做这样的事情,好像这个房屋的安全,房屋的质量我们都会觉得对他是寄予厚望的。事实上监理方承担的是什么呢?是非常单纯的监理责任,如果他失职了,他只需要退还他的监理费,其实他承担了很大的责任,承担了很大的安全质量的责任。如果退回监理费的话,对他本身的约束非常不够,因为他不仅仅是钱多少的问题,是涉及到生命的问题。当然还有其他一些细节,类似于这样的。在一些合同法规上也要明确相关方的责任。

    另外,比如我们讲到老百姓的这个保护的问题上,那么我觉得可能商品房预售本身对老百姓来说,相对来说不是那么公正的制度,因为它的产生是有历史原因的,是1994年的时候,因为我们国家商品房的,当然那是一个历史原因,也是经济发展的原因,为了搞活市场,有了商品房制度。但是已经发展了这么多年,十多年了,现在慢慢的,到了04年的时候,中国人民银行曾经,05年的时候发布过这样一个报告,就是2004年的,有一个叫做中国房地产金融行业的这样一个建议,就提到了这个商品房的存在可能已经是弊大于利了,而且的确是把老百姓放在完全承担单边风险责任的地位上。所以我们想,相关的一系列的制度,是不是随着这个时间,随着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一些实际情况的变化都应该有一些相应的完善。这样的一些问题。
   
    网络调查:是否应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主持人:您刚才说的商品房预售制度我们也有一个网络调查,大家都在说在建13层楼房的倒塌是否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袁柏欣:这个问题我这么想的,是否应该取消?我们先分析一下哪些人赞同取消,哪些人反对取消?我们不是说反对取消就一定没有道理,赞成就一定有道理。买房者是赞成取消的,而多数开发商和开发商相关的部门是不赞成取消的。这个制度是在特定历史时期,特定的经济条件,市场的发展,财经发展的需要制定的。那个时间段一定有它的进步性,但是我们一定要清晰地看到,我们的改革是不断进步的过程,是各项制度同步协调推进的过程。我们知道如果一个制度其他要素条件发生巨大改变的前提下,一个制度条件不能与时俱进进行调整,不仅起不到当时设计的作用,可能恰恰相反甚至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去妨碍整个经济建设,整个经济的进步。这个时候我们就应该,从这个高度看这个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否取消,答案应该是一目了然的,很明显的。当然取消这个需要一个过程,也需要主管部门下决心,也可能需要尽可能的克服来自某些利益集团的游说或者利益集团的阻力。我个人认为,这个如果不取消的话,其实将来的,从小的方面讲是我们的房屋的品质质量可能难以保障的。从大的方面讲,我们的房地产市场,我们的房地产产业,包括我们的整个从大的市场,会继续健康发展吗?我是很担心的。

    其实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它和其他的产品一样也是到一定地步以后,它的品牌,它的信誉,开发商的品牌、信誉、形象、成品应该进入到品牌竞争时代,是质量的竞争时代,而不能单独的最原始的这种。到这个阶段,如果这个阶段不能到达,我们老百姓也难以享受到成熟的进步的市场带来的便利。

    主持人:非常感谢二位来到我们演播室给我们带来了采访报道的情况和你们了解到的事实真相。希望通过这个事件相关部门吸取一些经验和教训,希望这种事情以后不要再发生。这期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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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田诗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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