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船主称俄迟迟不办离港手续
根据中方船主吉瑞祥(香港)有限公司19日发表的声明,“新星”轮装载4978吨大米于1月29日到达俄罗斯那霍德卡港。在卸货过程中,俄方以货损为借口命令停止卸货,索要33万多美元的赔偿金,并毫无理由的把该轮扣留在泊位上却不安排卸货,直至2月11日才安排继续卸货。当晚卸货完毕,俄方代理把该轮安排在那霍德卡港抛锚。正常情况下,船舶卸完货后,代理应及时办理船舶的离港手续。但是该代理迟迟不为该轮办理离港手续。经多方努力要求办理清关未果,船长在期租人的同意下,于2月12日晚开航。
中方船主声明说,2月13日,俄方因“新星”轮没有办理手续擅自离港,派出边防巡逻船追击“新星”轮。俄边防巡逻舰在公海上追上“新星”轮后,用重机枪和火炮不断射击该轮。据获救船员反映,其开火射击的时间长达数小时,将该轮打得遍体鳞伤,并导致该轮船壳多处破损,海水涌进货舱。
俄方称印尼船长对事故负有完全责任
俄边防局声明最后明确指出:“在这种极端条件下,‘新星’号船长以主发动机失灵、底舱进水为由,做出用两艘小艇疏散船员的决定,而其中一艘绝对没有能力在冬季风暴条件下保全乘员的生命。”结果,一艘小艇灌满冰冷的海水,其搭载的部分船员被冲入海中。俄边防人员展开救援,有8名船员被救上“海滨”号巡逻艇,这主要是印度尼西亚籍的货船指挥人员,他们乘坐的小艇上备有专门应对暴风天气的防水帐篷。
获救者中包括“新星”号货船的船长,而俄联邦安全局滨海边疆区边防局认为,正是他应当为这起悲剧负完全责任,因为他没有采取一切可能防止货船沉没,结果导致自己的一半船员丧生。边防局声明说:“有8名船员失踪,而被船长放弃的‘新星’号货船几乎漂浮了一昼夜,才从雷达屏幕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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