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2阶段“中选会”5措施应变
一阶段、二阶段领投票争议僵持不下,即使“行政院”话讲得很硬“不允许一国两制”的情况,据了解,“中选会委员会议”日前越过十八蓝营县市,与选务基层沟通,并拍板定案五项二阶段应变措施。“中选会”的态度似乎已对二阶段领投票模式放行,并备妥五项以上的二阶段领投票应变措施。
起因在于,泛蓝执政的基层选务人员仍担心,听从地方选委会执行二阶段领投票恐事后遭到惩处,因此在本月十一日泛蓝十八县市选委会的副总干事,秘密前往“中选会”进行讨论协商。地方选务人员转述,“中选会”的态度似乎已对二阶段领投票模式放行,早已备妥五项以上的二阶段领投票应变措施。
第一项应变措施,虽地方选委会决议通过全面实施二阶段领投票模式,但各投开票所可比照2004年部分投开票所,因环境场地太小或选举人数不多的理由,把投票所布置为一阶段,即可解决“中央”与地方不同调的问题。
第二项应变措施,若有固执选民坚持一阶段领投票,但场地布置是二阶段,就请工作人员变通一下,就让选民一次领完四张选票,避免工作人员和选民发生冲突和口角。
第三项应变措施,基于保障选民的投票权,只要选举人未走出投票所的门,领投完“立委”票和政党票,选举人可再去领“公投”票;或领投完“公投”票,选举人可再去领“立委”票和政党票。
第四项应变措施,基于保障选举人的每一张选票价值,也为避免落败者提起选举诉讼,选举人在二阶段领投票的场子,投错票匦的选票全部算有效票。
第五项应变措施,有鉴于“中选会”与泛蓝执政十八县市选委会不同调,为避免夹在中间的十八位地方选委会副总干事与基层选务人员,成为牺牲品,便抬出“自保”策略。
让愿意负责的人批公文
“中选会”提醒副总干事,回去后各自发函给地方选委会主委,明确告知“‘中选会’决定一阶段领投票模式,建请地方选委会依照‘中选会’函示办理”。但公文上去后,副总干事别自己签,看县市选委会总干事、主委如何处理,就让“愿意负责的人”批示,如此一来,依照“公职人员保障法”,基层选务人员事后就不会受到惩处。
据透露,早在薄萧密会内容曝光前,“中选会”幕僚已获悉国民党绝不会让步,即使“中选会”释放善意,愿和泛蓝十八县市选委会主委协商,也是徒劳无功。因此,“中选会”决定绕过选委会主委和总干事,另辟管道和地方选委会基层人员沟通。
僵局若未解选后诉讼恐遍地开花
明年“立委”选举与“公投”选务争议不断,据了解,“中选会”幕僚人员忧心泛蓝执政的十八县市,若执意采取二阶段领投票,“中选会”又暗中允许“一国两制”,就算选举过程没有动乱,但上百位落败者恐提起选举诉讼,宛如全台“遍地开花”。
“中选会秘书长”邓天佑十七日不否认,若僵局未解,二阶段领投票的选务人员又不知进行“变通”,选后各地方恐爆发一连串选举诉讼。
他强调,“中选会”的沟通大门一直开着,距离“立委”选举和“公投”日仍有25天,“中选会”将持续透过各种管道,与十八县市的地方选委会进行协商。
邓天佑表示,“中选会”不乐见有“一国两制”的情况,希望各方都以和平收场,也期待地方选委会能遵照一个方式去处理。
邓天佑也释放善意说,他相信只要地方选委会认为“还有转圜的余地”,也有意思突破目前的僵局,只要有机会双方都可针对争议进行沟通,共同寻求解决方法。
至于“立法院长”王金平呼吁“‘大选’和‘公投’分开”,邓天佑表示,把“大选”与“公投”分开是解决一阶段或阶段领投票争议的可能方法之一,但经“委员会”决议并公告的“公投”投票日,改变与否属于“委员会”权责,依照目前情况看来,要改变投票日是“几乎不可能”。
来源:中国时报
相关新闻:
台“中选会”官员松口:二阶段领投票也有效
台“中选会”决定一阶段投票:两案公投不分票匦
“中选会”延选话题 蓝绿互轰
延选风波:何谓"不可抗力" "中选会"研究无定论
“中选会”研拟延选 蓝营:暴露扁戒严四部曲
台“中选会”研拟延后选举草案被批“随扁起舞”
“中选会”拟延选案 王金平:为了特殊动机不宜
“中选会”拟“特殊情况延选草案” 被批随扁舞
[视频]台中选会拟“特殊情况延选草案”被批
台联党抗议台“中选会”宣传民代选举两票制不力
责编:韦梁春
更多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