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么时候也需要“开胸验肺”?

  为证明自己得了职业病,28岁的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农民张海超不惜“开胸验肺”,悲怆之举令人心碎。其中哪些环节出了问题公众已经一目了然。对于职业病要求用人单位盖章确定的“自证其罪”,现实中根本就不可行。需要开胸的不是张海超,而是“万恶”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张海超这样的弱势群体想获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有硬性的制度保证,“责任倒置”刻不容缓。否则这次是开胸,下次开什么?会不会有下一个“张海超”开心、开颅?

复兴调查

1. 如果您是张海超的话,您会怎么做?
没办法,等死吧。

找单位索要微薄赔偿,然后自认倒霉。

跟单位死磕到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毕生精力改变不公的鉴定办法,拯救更多的像我一样的人。

不知道,没想过。
2. 你对本期有何评价?
挺好,以后会继续关注每日一问

还行,挺有特色

一般般,没啥创新,就那么回事

烂,这纯属浪费时间

没啥评价,看后只想痛扁编辑
   

关注张海超“们” 开胸验肺验出了什么? “有关部门”应该第一时间“救死扶伤”
“逼”人开胸的规定 以“开胸验肺”揭穿谎言是法律之痛 需要开胸的是“万恶”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本期责编:
张托雅

      “开胸验肺”事件,有理由引发全社会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反思:对于被指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又靠什么保证他们的公信、监督他们的偏私……唯有填补制度漏洞,张海超们无奈的自残“自救”,才能成为具有制度性保障的依法“他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