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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公司厂房前搭帐篷讨债 声称要做最牛追债人

 

CCTV.com  2009年08月11日 08:41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南方日报  

  法院回应,不存在法院随意解封已查封财产的问题

  本报讯(记者/杨大正通讯员/韩英)昨日,一名四川男子在花都广霖公司的厂房前搭起帐篷讨债,扯起横幅声称要做最牛的追债人。广州花都法院昨天对此回应,法院是依法对部分抵押设备解除查封,不存在法院随意解封已查封财产的问题。

  记者获悉,四川男子席崇在南海开办了一家印染厂,从2006年开始,一直由广州一家名叫金霖的公司供货,期间金霖公司拖欠了席崇140多万货款,数次交涉后,金霖公司的黄老板答应2008年6月18日前还钱,如果还不上,就用自己名下的另一间名为广霖的公司设备做抵押。但到期后,黄老板依然没有还钱。

  席崇将金霖公司告上花都法院,经过审理,法院判席崇胜诉,并将广霖公司封存。但2008年11月,上海一家租赁公司称被封存的机器都是广霖向他们租赁的,经查证,确实为租赁,于是法院对此案件进行了重新审理,席崇没有得到赔偿。

  于是席崇昨天在广霖公司的厂房前搭起帐篷,挂起旗帜,以此表达自己的愤怒。

  花都法院昨天对记者解释了此案的经过:在查封广霖公司设备过程中,由于广霖公司经过通知无人到场,厂房门无法打开,为了维护席崇的利益,花都法院将广霖公司的厂房进行了整体查封。之后,席崇依据胜诉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外第三人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提出执行异议,认为该案查封的机器设备中,有部分为租赁公司租给广霖公司使用,并提供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生效的(2008)长民二(商)初字第789号民事判决书、与广州广霖染整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租赁合同、支付租金依据等证据,要求解封该部分属于租赁公司的机器设备。

  花都法院经调查取证,认为租赁公司的执行异议成立,遂作出裁定将该部分机器设备解封。余下部分机器设备至今仍未办理解封手续,不存在法院随意解封已查封财产的问题。

  因案外第三人提出异议,出现新情况,使席崇至今没有实现债权。随后席崇便以“广霖公司以他人财产设定抵押,造成原告损失”为由另案起诉,要求广霖公司对其进行赔偿。但在该诉讼中,席崇在一审、二审均无提供证据证明他与广霖公司的抵押合同中的抵押物为他人财产,故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于2009年7月15日作出判决维持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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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德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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