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2015万元存款在农信社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坐在中国青年报记者对面,在山东泰安做钢材生意的孙建军先生无奈地说,“事情发生快一年了,直到现在仍然没能给我一个说法。”
据孙先生介绍,2008年8月5日,他发现自己在泰安市宁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风华信用社的账户3天被转走了2350万元,分别是:2008年7月30日,转取1000万元;2008年7月31日,分4次分别转取200万元、 300万、50万、50万元;2008年8月4日,分两次转取350万元和400万元。而这一切都是在孙先生不在场并且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发生的。后经孙先生交涉,风华信用社仅归还了335万元,但是其余存款2015万元至今拒不支付。
多次催要未果后,孙建军于2008年9月16日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没想到的是,此案审理出现了当事人意想不到的变化。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17日依法受理了此案,根据孙先生申请冻结了风华信用社在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存款1749万元。并定于2008年10月30日上午8:50开庭审理此案。但是,10月30日当天,泰安中院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庭后告知案件暂不进行审理。2008年11月17日,泰安中院在没有依法释明具体事实理由的情况下,仅以“因本案出现需要中止诉讼的情形”为由裁定中止诉讼。
直到今天,此案尚未进行审理。
据记者了解,和孙先生有相同经历的不止他一人。王先生表示,他的两千多万元存款也被信用社转走,“我的存款同样是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被私自转走。这一年来,由于缺乏流动资金,我们的生意受到严重的影响,但是直到现在仍然没有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
另一位受害者韩先生的遭遇与前两位不同。据他介绍,风华信用社前主任胡永成(被停职)以信用社的名义向他借钱1910万元,并在欠条上加盖信用社的公章,此笔款项后来也不知去向,直到现在也没有人给他任何官方的答复。
一提起此事,孙先生就感到非常委屈,“当初信用社主任胡永成多次请求我们存入大额资金,承诺高息。我正是看中和相信了农信社有信用,才把钱存到了该银行。没想到该银行的信用却出现了问题。信用社不应该在我本人不在场,没有经我授权,没有本人密码的情况下转走如此巨额存款。而且我本人也不知道存款转走的去向。我认为,此案的性质并不复杂,作为国家的金融机构,保护储户资金的安全是其法定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出现侵害储户的事件后,应该积极地进行处理,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毫不迟延地支付存款,那本来就是储户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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