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 - ERROR

瀵逛笉璧凤紝鍙兘鏄綉缁滃師鍥犳垨鏃犳椤甸潰锛岃绋嶅悗灏濊瘯銆�

央视网 > 新闻社区 > 社会新闻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陕西一看守所花14万救治绝症杀人犯引争议

 

CCTV.com  2009年07月24日 16:31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法制日报  
[内容速览]  近日,正在陕西一看守所服刑的杀人犯范旭东因肺癌去世,范旭东前前后后的治疗费,总计有14万多元。危重的病人和杀人凶犯,一个应予抢救,一个应予严惩,当两者身份合一时,立刻产生了激烈的争议……

  “杀人凶犯+重病”

  刑罚执行面临一道难解之题

  按照相关程序,看守所在押人员被判刑后,法院发来执行书,看守所会将在押人员转至监狱服刑。然而,一名同案犯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按照法律规定,范旭东只能继续等待终审判决。而按照范旭东的病情估算,他根本等不到终审的那一天。

  警方

  认为,即便如此,看守所也必须为其积极治疗,这是关怀也是责任。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有关条款规定,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也明确,对患病的人犯要及时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住院治疗;如办案机关决定变更强制措施时,依照规定办理。

  “这是个大问题。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患严重疾病,可改变强制措施保外就医,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重刑犯,具有社会危险性的,根据法律规定不得保外就医。”陕西省监狱管理局一位民警告诉记者,一些重刑犯人高额治疗费用挤占了政法机关紧张的办公经费。

  据了解,根据有关政策,被法院判刑的人,其社会医保关系自行终止。也就是说,这类人员已不再是参保对象,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服刑期间的医疗问题转由监狱、劳改部门承担。

  “监管机构现有医疗水平不具备治疗大病、重病的条件,不救要承担责任,治不好又恐引起法律纠纷,现行法律规定让重刑犯医疗问题变得棘手。”陕西省女子监狱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认为,犯罪人员应该被纳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由政府财政拿出专项基金来解决。

  对于未央看守所包揽医疗费的做法,冯卫国也有其他的看法:“看守所和监狱都不是专业的医疗机构,而医疗经费又是国家预算内行政事业经费,所拨有限。因此,由他们来承担在押人员或服刑人员过多的医疗风险是值得商榷的。我认为,为了让服刑人员享受与普通公民同样的健康权,可尝试让监狱、服刑人员及亲属和社会按比例共同承担医保费用,这样既有利于节省行政成本,又能避免国家医疗资源浪费。而且,从范旭东事件中可以认识到,既然治疗费用最终还是由政府来承担,那有关机构何不更主动一些,对在押人员重大医疗事件处理和医疗保障问题,制定出更明确的规范?”(本文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记者台建林本报通讯员宋飞鸿)

责编:王鑫

3/3 < 1 2 3

相关热词搜索:   范旭东  看守所在押人员  民警  杀人犯  治疗  绝症  医疗风险  病情  医疗费  凶犯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网民举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称: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