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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状告出租车公司 提出20万民事赔偿

 

CCTV.com  2009年07月22日 16:19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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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状告出租车公司,提出20万民事赔偿。(资料图)

  京华时报7月22日报道继7月6日对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复核申请之后,21日,周杰再次“出手”,向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提出20万元民事赔偿。当天下午4点30分左右,此案在朝阳法院立案。

  “事故造成原告车辆严重损毁。”昨天,周杰委托的律师谢会生告诉记者,事发时出租司机高某是转弯行驶,但他违法既没有礼让周杰优先通行,也没有停车瞭望,甚至在事故发生时未采取刹车措施,“是他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本起事故的发生,并造成周杰的重大经济损失”。谢会生称,因高某是新月公司的员工,其驾车经营属职务行为,因此周杰向新月公司提出20万民事赔偿,并要求由新月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截至目前,交管部门未公开两辆车的定损情况。昨天,记者查看周杰所驾R300型奔驰车和出租车的损坏照片时发现,周杰的车辆受损情形比出租车轻,只是前机器盖掀起,右前部毁坏较严重,而车内其他地方没有明显损害。目前市场上周杰所驾的奔驰车型售价为65万元左右,因此他提出高达20万的赔偿数额。此外,记者了解到,目前关于事故中伤者的赔偿问题也还没开始。

  6月2日凌晨3点50分左右,周杰驾驶无牌奔驰车行驶到朝阳区高碑店北路115路公交车总站处时,与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的哥高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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