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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撞车事故续:交管部门拟30日前认定责任(图)

 

CCTV.com  2009年06月25日 17:53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新网  
专题:周杰身陷“撞车门”

  昨天,《还珠格格》中尔康扮演者周杰驾无牌奔驰与出租车相撞事故“行驶速度”鉴定出炉,但记者上午从(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目前,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上午,记者同时从事故一方出租车所属的新月集团了解到,目前交管局交通事故鉴定中心给出的只是车速鉴定报告,而针对周杰是否酒驾还没有定论,交管部门将不迟于30日前将最终事故鉴定报告给他们。

  昨日,交管局交通事故鉴定中心对两车事发时“行驶速度”给出鉴定意见称:依据《交通事故现场图》和《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等测算,“出租车与奔驰车碰撞前的瞬时速度不低于24.0公里/小时,不高于32.2公里/小时。奔驰车碰撞前位于其制动拖印起点处的瞬时速度高于78.8 公里/小时。”

  事发路段高碑店北路,此路段并没有明显限速标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实施办法〉》的规定,“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70公里”。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还有规定,“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所以依据该两项法规,可以初步判断,事发时奔驰司机周杰涉嫌超速行驶。

  上午,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仍没有出炉,事故责任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管局介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一般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不需要做检验鉴定,则可以在10日之内出责任认定结果,但如果事故双方有争议,需要做鉴定的,责任认定周期可延长至30天。

  所以,周杰撞车事故虽然已经事隔20多天,但未出责任认定结果并没有问题。

  另一名事故民警告诉记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一件比较复杂的过程,需要多方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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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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