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昨日向媒体通报发生在6月28日凌晨的一起交通事故初步调查情况。
6月28日凌晨2时30分,范×驾驶一辆号牌为粤AG555Y号小客车途经石化路由北往南行驶时,与前方由曾×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后部发生碰撞,造成曾×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证实驾驶人范×为黄埔交警大队民警,事发当时处于休假期间。目前该民警已被停止执行职务并接受调查。根据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有关回避的规定,交警支队依法将该宗事故移交给天河交警大队进行处理,并由交警支队侦查大队协助调查。同时,交警支队协调医院等有关部门,对伤者进行全力救治。
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将会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处理该宗交通事故。
午夜飞车撞飞骑车者事故引起了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肇事者是否酒后驾驶、超速追尾成为该事故的关键。(记者王鹤) (通讯员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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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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