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致两死一伤
男子连吃四场官司
本报讯 (记者万勤 通讯员董新 实习生杜亚霞) 一司机因酒后疲劳驾车,将3人撞成2死1伤,该司机连吃了4场官司。
43的胡正方是鄂州华容人,2007年8月10日,他与大福公司签订合同,将自己的鄂AK8086号中型自卸货车挂靠于该公司从事运输经营。
去年7月22日13时50分左右,胡正方酒后驾驶自卸货车在关葛大道泉井村路段时,与市民严家亮及其妻子秦富荣、邻居秦从清推行的人力翻斗车相撞,严家亮受伤,而秦富荣、秦从清死亡。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认定胡正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去年12月2日,东湖开发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胡正方有期徒刑四年。
但是,尽管身陷囹圄,胡正方以及车辆的保险公司和挂靠公司还是先后3次被死伤者亲属告上法庭。
近日,东湖开发区先后对这三起针对胡正方交通肇事的索赔案进行了判决,尽管车辆购买了保险,胡正方自己个人还是被判赔近10万元,保险公司赔付了数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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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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