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2月,邓小平在视察广东、福建后,肯定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并建议增加对外开放城市。
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邓小平的意见召开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并于5月4日发出《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确定进一步开放14个沿海港口城市。
这14个港口城市是: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
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召开的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建议
进一步开放十四个沿海港口城市
座谈会着重讨论如何放开步伐,更好地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以及有关政策
邓小平李先念会见与会者,胡耀邦赵紫阳等参加座谈
(1984.04.07人民日报)
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今天在北京结束的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建议进一步开放由北至南14个沿海港口城市,作为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一个新的重要步骤。
这14个港口城市是: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这些港口城市同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四个经济特区,将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地带。
今年2月,邓小平同志从广东、福建两省的经济特区视察回京后,在一次谈话中明确地提出了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不是收而是放的指导思想。这次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就是为了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的意见,由中共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联合召开的。会期一共12天。邓小平、李先念同志于4月6日下午会见了全体与会者并同他们一起照了相。
胡耀邦、赵紫阳、王震、方毅、杨尚昆、余秋里、宋任穷、姚依林、陈慕华、邓力群、谷牧、胡启立、乔石、郝建秀、田纪云、姬鹏飞、王丙乾、宋平等同志参加了座谈会。到会的还有,沿海部分城市和有关的省、市、自治区负责同志,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座谈会着重讨论了这些沿海城市如何放开步伐,更好地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以及有关的政策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如放宽若干政策,使这些城市及其企业增强开展对外经济活动的活力;其中有些城市还将创造条件逐步兴办经济开发区,即在老市区之外另划一个有明确地理界限的区域,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以便集中地举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等,并采取经济特区的若干政策,给以优惠等。
座谈会讨论了如何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的问题,认为各特区都应改革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使特区的管理能够对国际市场的频繁变化作出灵敏反应,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深圳蛇口的管理经验应在各特区推广。要把特区办成既有发达的物质生产,又有高尚文明的社会风貌,真正成为“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对外政策的窗口”。关于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岛的问题,座谈会认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福建省要帮助厦门市采取积极的切实步骤,努力实现这一奋斗目标。
座谈会还讨论了进一步搞好海南岛的开发建设,加强管理干部和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抓好经济特区和进一步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