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邦批示同意邓颖超起草的“办法”
李家炽先生在1985年离休前担任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负责处理宋庆龄寓所和孙中山故居的行政事务,深得宋庆龄的信任。1981年5月中旬,宋庆龄病危,中央内部成立治丧工作小组,上海方面由李家炽参加。6月3日,宋庆龄追悼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6月4日,李家炽随中央派的专机送宋庆龄骨灰到上海,在万国公墓(今宋庆龄陵园)安排处理好宋庆龄骨灰安葬仪式后,又重返北京,继续参与处理宋庆龄的后事,住在北京饭店。据李家炽回忆,6月15日,中央办公厅打电话给他,说下午3时要送一份急件给他。有关同志专程送来中央办公厅副主任高登榜的一封急件。信封上写着“急送北京饭店中楼5051号房间 上海机关事务管理局李家炽局长亲收”,落款是“中办高处571号”。他并不清楚信的内容,当他急切地拆开信封,内有高登榜的一封便函,内容是这样的:
家炽同志:
送上邓大姐关于《执行宋庆龄同志遗嘱的办法(草案)》报告(复印件)一份,请收阅。
又及:此件据述周同志说他未看过,请给他看一下,谢谢。15/6
敬礼!
高登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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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中讲的“述周同志”,即宋庆龄秘书杜述周。
李家炽至今保存着高登榜的信和邓颖超关于《执行宋庆龄同志遗嘱的办法(草案)》报告的复印件。他回忆道,报告是由邓大姐在参加上海宋庆龄骨灰安葬仪式返京后起草的,看笔迹应是她的秘书赵炜同志誊抄后,于1981年6月10日报送胡耀邦批示。胡耀邦当天就批示“同意”。6月14日,时任中央组织部长的宋任穷也批示“我完全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