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6月25日电(记者邓伽)2008年6月至今,海南省检察机关以治理商业贿赂、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三项工作为重点,共立案查处33名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人员,并连续查办海口城建、地税系统涉及“审批腐败”的2起重大窝案串案。
25日,海南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08年6月以来查办职务犯罪的相关情况。一年间,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00件270人,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108件,县处级以上要案33人,提起公诉281人,法院做出有罪判决26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66万元。
据海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卫国介绍,海南检察机关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取信于民的“民心工程”,通过对建设项目招标、土地拍卖出让、城市规划、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有效监控,严肃查办了一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直接介入或干预经济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腐败案件。
一年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海口市一些热点行政管理部门严重影响海南投资环境的“审批腐败”问题,海南省检察机关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成功查办海口市城镇建设领域腐败窝案串案25件28人,涉及交通、能源、国土、规划、房管、金融、财政等多个部门和系统。随后,查办海口地税系统窝案串案23件25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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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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