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于梦江、唐红杰 通讯员黄彩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温建伟法官日前收到了一面致谢的锦旗,当事人陈小姐被诈骗转账近5万元到陌生账户上,幸好该账户余额2万多元被及时冻结,通过打官司,法院确认该款属于陈小姐所有。
骗局:假冒银行电话骗走2.4万元
去年10月27日下午2时多,在东莞市虎门镇工作的陈小姐收到一条陌生号码的短信,内容为:“中国某某银行紧急通知贵客户,你于本月26日在家乐福广场交易了现金人民币8977元,将在您的账上扣除,如有疑问请咨询4007232312”。
陈小姐心里一惊,立刻拨通该咨询电话,接电话的一名女子称,她银行卡里的钱被盗取了,可打报案电话0769—89117002。陈小姐拨通“报案电话”,接电话的男子询问情况后,又提供一个号码4007230500,要求她到开户银行把银行卡密码进行升级和保密。
陈小姐没多想,立刻拿着自己的银行卡到该银行柜员机,拨通该电话,按照电话里男子提供的方法操作,将卡内49988元转入该男子提供的账号。
之后,陈小姐开始有些疑惑,于是便到银行查询,发现其卡里49988元已转到另一个账号内,并已在短期内被取走2.4万多元,余款25291.01元尚未转走。陈小姐意识到被骗了,立即报案,银行也迅即将该涉案账户冻结。
警方经多方调查取证,确定此为诈骗案,但因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至今无法抓捕归案。经查,涉案账户户主为一名叫“杨燕飞”的甘肃男子。警方告知陈小姐可到法院起诉,以便及时返还余款。
维权:打官司“款归原主”
2008年12月,陈小姐将“杨燕飞”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返还账内余额25291.01元。承办该案的温建伟法官认为,陈小姐被诈骗的事实存在。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杨燕飞已构成不当得利,应将其账户内25291.01元返还给陈小姐。日前,该判决已生效,陈小姐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案。
相关链接:
责编:程冲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