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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飙车案肇事者胡斌开始服刑 称将终生愧疚

 

CCTV.com  2009年08月01日 07:33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杭州7月31日电 今天上午10点45分,“5.7”交通肇事案的肇事者胡斌被押送至杭州某监狱开始了正式服刑的第一天。

  下午3时,胡斌就读大学的两名老师和两名同班同学前往监狱看望。

  在监狱会见室,穿着囚服、带着眼镜的胡斌在狱警的监视下坐在了大家的面前——在案发两个月后,胡斌首次面对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流下了忏悔的泪水。

  2009年5月7日晚,胡斌和孔某某、袁某某分别驾车一起从机场路出发,超速行驶。在经过杭州市区文二西路一居民区门口的斑马线时,将男青年谭卓撞死。该事件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

  “案发当时,我非常害怕,脑子一片空白,只知道闯了大祸了。”面对记者的提问,胡斌第一次袒露事发当时的心境。

  对于案发后的心态,他连说了几个“对不起”:我很对不起谭卓,对不起他的父母亲,也对不起我的爸爸妈妈,给双方的家庭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这两个月在看守所里,我一直在反省自己。”胡斌停顿了一下说:“这辈子我都会觉得愧疚的。”

  尽管“愧疚”一词一直出现在胡斌的对话中,但法律也对他的行为作出了判决,面对他的是三年的刑期。

  “毕竟对方是一条人命,自己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胡斌说。对以后的生活,他说首先要好好改造自己,同时,作为一个学生,他还想在出狱后完成学业,为社会做一些贡献。

  面对网友质疑——

  “事发时我带了隐形眼镜”

  用手遮着脸,露出一只眼睛,这是第一次出现在媒体中的胡斌留给大家的印象。当他两个月后再次出现在公众面前时,带着黑框眼镜、像个中学生一样的胡斌让人有些陌生。

  这真的是胡斌吗?面对质疑,胡斌自己也承认:“可能是发生了一些变化。发型变了,体重也有所增加。”他说,庭审的时候自己带了一副眼镜,而事发当时,则是带的隐型眼镜。

  对网友质疑最多的疤痕,采访现场,胡斌也展示了他的右臂,一道白色的长条疤痕清晰可见。他告诉记者,“这是初三时留下的。”

  班主任老师——

  “好好改造,你一定会长大的。”

  “左边的是于老师,右边的是我的班主任老师。”见到昔日的老师同窗,胡斌一眼就认了出来。在介绍到第二个同学时,他说:“阿福,我们平时都叫小名的。”

  “经过这个事情后,你也应该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了。在里面表现好一点,我们等着你回来,班级里少了一个你,就不完整。”在现场,同学老师一个个和胡斌交流。

  在昔日同窗的问候面前,胡斌咬着嘴唇一直没有说话,眼泪夺眶而出。

  15分钟的采访时间很快过去,在一边的班主任老师没有说话,临走时她转过头来哽咽地说:“你还年轻,一定会长大的。”

  “谢谢王老师,会的。”胡斌的最后一句话回答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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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肖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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