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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斌替身案"续:杭州市公安局拒绝回应网友质疑

 

CCTV.com  2009年07月29日 16:58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人民网  

坐在警车里的肇事司机胡斌

  7月20日,被告人胡斌正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新华社记者王定昶 摄(资料图).

  人民网教育频道北京7月28日电 杭州“5·7”交通肇事案,被告人胡斌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庭审结束后,“替身说”就在网络上迅速传开——有网友称法庭上受审的是胡斌替身。针对上述网络传言,西湖区法院今天向新闻媒体、网民澄清“被告人胡斌身份确认无疑”。但是,杭州市公安局对此案却三缄其口。当记者致电杭州市公安局采访时,一位工作人员不断建议记者“你去问法院。”除此之外不作其他回应。

  杭州“5·7”交通肇事案一审宣判之后,有关胡斌找人替审的传言在网上蔓延。有网友对其替身进行人肉搜索,称替身是一位的哥,名叫“张礼礤”,并上传了“张礼礤”的照片,更有网民猜想“可能是有三个胡斌”。此话题目前在网络上不断发酵。

  针对该传言,西湖区法院向新闻媒体、网民澄清:法院在送达起诉书副本时核对了胡斌身份,庭审时,审判长也核对了胡斌身份,查明此人系胡斌本人无误。

  虽然法院出面澄清,众多网友仍留言表示希望公安机关也进行“澄清”,说明胡斌归案过程,以正视听。记者随即采访了杭州市公安局。在杭州市公安局网站,记者查询到公安局电话,通过该电话找到了杭州市公安局的“新闻科”。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在问明记者身份和致电原因之后,一再表示“这件事我不清楚,你去问法院。”当记者说明,“犯罪嫌疑人归案过程如何向法院核实呢?再说法院的澄清也不能代替公安机关。”可是,这位工作人员并不听记者的解释,只是坚持:“我跟你说,你去问法院,新闻通稿是他们发的。”之后,他详细询问了记者的姓名、所供职的媒体,但是拒绝透露自己的姓名,然后还强调:“这是我个人建议你去问法院,不是公安局。”当记者询问有没有其他负责人接受采访,这位工作人员一开口仍是:“还是去问法院吧!”之后,便称还有其他工作挂断电话。

  西湖区法院澄清:出庭受审的是胡斌本人

  西湖区法院向新闻媒体、网民澄清以下事实:西湖区法院于7月3日在杭州看守所向被告人胡斌送达起诉书副本时,核对了胡斌的身份。7月15日上午西湖区法院在杭州市看守所办理了提押手续后,将胡斌押解至该院接受公开审判,被害人谭卓亲属、生前同事,被告人胡斌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各界人士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审判长首先核对了被告人胡斌的身份情况,查明系胡斌本人无误。之后,公诉人、被害人代理人、辩护人、审判长围绕案件事实,先后对被告人胡斌进行了讯问和发问,被告人胡斌对其主观心态和客观行为做了较为详细的供诉。对公诉人出示、宣读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并行使了辩护权和最后陈诉权。在法庭调查阶段和最后陈诉时,被告人胡斌均流泪表示悔意,对被害人亲属表示歉意,并表示对不起在场父母。

  庭审后,参加旁听的各界群众(包括被害人谭卓亲属和被告人胡斌亲属)对被告人胡斌的真实身份均没有提出异议。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法院案件审理过程进行了法律监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综上,本案被告人胡斌的身份,经过严格的司法程序核实确认。该司法程序是在公诉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和监督下进行的,现场旁听的人员,包括被害人谭卓父亲谭跃等对胡斌身份的真实性均未提出异议。法院确定,出庭受审的就是交通肇事犯罪致谭卓死亡的胡斌本人。

  网友:我们只要真相

  网友 于 2009-07-27 22:12:56 发表评论 [回复] IP:61.164.153.★

  真相,真相,我们只要真相。”

  网友 于 2009-07-28 09:02:39 发表评论 [回复] IP:121.14.235.★

  杭州市相关部门至今保持沉默,好歹要有个正面的表态嘛。

  网友 于 2009-07-27 17:22:37 发表评论 [回复] IP:221.204.242.★

  这件事是真是假不得而知,但作为政府的相关部门,应该出面对此事作一个能站的住脚的、强有力的回答,这样要是谣言自然也就平了,何必让更多不明真相的人炒呢,给政府的形象带来了不必要的损伤,我们不仅要关注民生更要关注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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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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