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规定重庆去年就施行,遗憾的是,执行情况不理想
遛狗也需讲文明
本是出来轻松玩耍,突然从背后蹿出一条大狼狗,吓得哇哇大叫——不少市民都有这样的经历。昨日,南京规定出门遛狗不系绳将最高罚3000元的消息再次引起市民强烈反应。
其实,《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中早就有束犬链的规定。然而,执行情况不容乐观,规章形同虚设。市政协委员刘绍璋认为,这是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的结果。
南京
凡是携犬进入禁止遛犬区域、不系犬链(绳)或采取其他约束性措施带犬和乘坐电梯的,警方将对个人一律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对个人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重庆
乘坐电梯的,应当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戴嘴套;重点管理区域内携犬出户的,犬只必须挂犬牌、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米,并由成年人牵领;携烈性犬、攻击性犬出户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或为犬只戴嘴套。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由公安部门予以警告,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收容犬只。
职责明确依然难见执法
刘绍璋一直关注城市养犬问题,多次呼吁出台相关法规。2008年3月1日起,千呼万唤的《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终于出台并施行。
“出台了又怎么样?依然是犬吠扰民、狗屎遍地,广场等公共场所不系狗链遛狗的现象大量存在……”刘绍璋说。
“《办法》明确规定了饲养犬只应遵守的规定,也明确了主管部门,执行时却形同虚设。”刘绍璋说,实际上,犬只基本没人管,随处可见没套链子的犬只,包括一些猛犬。“有关部门的不作为,明显是把政府规章当儿戏,当装饰品。”
在今年初“两会”召开前,部分市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委托本报征集民意,当时就有不少市民反映《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形同虚设的问题。
狂犬病患者正逐年增多
由于狗狗没有按规定束犬链,伤人事故时有发生。来自市疾控中心的消息称,根据近年全市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病例分析,狂犬病目前已经成为威胁市民生命的重要疾病。
市疾控中心的一项研究报告表明,1997年至2003年,我市狂犬病呈低发状态,年报告为0-3例。从2004年起,病例报告不断增多,疫情逐渐蔓延。2004年,仅渝东地区1个县就有2例报告。到2007年,有病例报告的区县达到28个。2008年,这一数字已上升到33个。
市疾控中心有关人士说,患狂犬病并死亡的人主要是农民和学生。该中心对渝东地区6县8470户居民开展的狂犬病流行因素调查显示,养狗数量从平均每户1头增长到2.3头,而注射了狂犬疫苗的狗占仅20%。
养犬暂行办法可能修改
昨下午,记者与市公安局宣传处新闻中心一女士取得联系,想了解一下公安部门执行《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措施。该女士称,公安机关肯定严格按该暂行办法执行。对于办法规定的重点区域遛狗不系狗链的情况,该女士说要有证据才能进行处罚。
市政府法制办具体牵头制定《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暂行办法执行中确实存在执法不严的情况,包括她自己也经常看到一些进出公共场所的狗狗没有系链子。
这位负责人表示,法制办将对该暂行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研究总结,针对具体情况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或是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个案
绿化工人命根被咬
2008年10月23日,渝中区大坪六店子837路公交车终点站背后,凯尔辛基绿化公司工人袁新建刚进入一楼盘搞绿化。他和工友像往常一样一前一后走进工地大门,袁走在后面。工地项目部前未拴好的大狼狗突然蹿上来,咬到袁的命根,造成大流血。因是特殊部位,不能缝针,只能自然愈合。好在治疗及时,愈合后对性功能基本不会造成影响。
黄狗发疯连伤九人
2008年10月22日,江津区杜市镇一名4岁儿童在街道上玩耍,一只大黄狗突然冲上街道,将孩子的右大腿咬伤后逃跑。逃跑中,大狗又咬伤一名清洁工与两条小狗。当日下午,杜市镇街道主任组织人力捕杀时,也被咬伤。当晚被捕杀前,这条大狗连续咬伤9人,其中2人是未成年人。
本版稿件由
首席记者 李伟
记者 李珩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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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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