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卖唱男子姚某,在被民警带回值班室后不满处罚,用吉他将民警打成轻微伤。昌平法院昨日消息,姚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记者从昌平法院了解到,姚某现年27岁,是四川来京人员,常在地铁里卖唱。
据检方指控,今年4月2日中午,姚某弹着吉他在地铁5号线上卖唱乞讨。在列车行至雍和宫站时,值班民警发现了姚某,要将其带下车处罚。
姚某对民警处理不满,在车厢里抡起吉他,朝着民警的头部砸去。而后在和平西桥站民警值班室,姚某不服从处罚,又持吉他将民警的嘴巴打伤。
检方认为,姚某两次持吉他将正在执行职务的民警打伤,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责。法院同时鉴于被告人姚某能如实供述罪行,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记者张太凌 通讯员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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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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