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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男子因冲动咬法警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CCTV.com  2009年07月09日 20:11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杭州7月9日电(记者 袁爽 实习生 叶园园 通讯员 萧法 王利琴)经传唤到法院履行支付义务,却冲动地对法官 “大动干戈”,并咬伤法警,孙建华一下子从被执行人变成了被告。

  今年1月23日,孙建华驾车横穿马路时与一轿车相撞,造成对方车辆破损,负事故全部过错责任。经法院判决,被告人孙建华需支付给对方19713.76元。但因孙建华未按期履行支付义务,对方申请萧山法院强制执行。

  5月18日9时许,经萧山法院的传票传唤,孙建华携妻子李某来到法院8108号办公室。执行法官要求与案件无关的李某离开办公室,在门外等候,以便开展工作,但李某拒不离开并赖坐在办公室门口大喊救命。就在法官劝李某暂时在外等候时,孙建华冲上来对法官实施殴打。法警傅某见状立即上前制止,然而孙建华并未收手,反而“手口并用”,将傅某的左手中指咬伤,左脸部和胸口抓伤,警服撕破。

  经医院治疗诊断,傅某左手中指末节咬伤后感染坏死,目前缺损约1厘米。7月6日,孙建华的家属积极赔偿,一次性支付了相关医疗费24694.7元。

  7月8日上午,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孙建华妨害公务一案。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建华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且在案发后其家属主动与被害人傅某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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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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