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伟:应该说这是人们的一种误解,新型毒品,作为毒品来说,一个它具有成瘾性,这是它的基本特点,同样还具有耐受性和危害性,对身体的危害,对社会的危害,以及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它是违法的。具有这四个特性的物品,我们都把它界定为毒品,新型毒品,恰好都具备了这么几个特点,但是现在很多人认为新型毒品吸食一次两次危害不是那么大,这个我认为是一种误解。
对冰毒摇头丸来说,它是一种很强的兴奋剂,对于人体的心理依赖、身体危害很严重。如果你长期滥用的话,会在精神上产生一种想连续吸食的渴望和强迫吸食的行为,它危害最大的就是对人的大脑神经细胞,对人的心血管以及神经系统都直接产生损伤。同时,因为极度的兴奋还会产生强烈的暴力倾向和冲动,这样就极易造成行为的失控,对本身和其他人以及社会造成危害。有几个特点,新型毒品吸食之后,一个是出现幻觉,这方面案例是很多的,我们有的地方几个人在一块聚集在一块吸食新型毒品,产生幻觉之后,有人敲门他们很可能就假想成公安机关来查处他们了,有的就很着急地从窗台上跳下去了。
中国之声:海关方面就说,他们现在查获毒品走私的难度越来越大,贩毒手段花样翻新,层出不穷。这方面您能不能给我们举些例子?
王建伟:从目前的禁毒斗争形势来说,缉毒的工作越来越困难,主要表现在一个是毒贩的藏毒手法越来越隐蔽,由原来的人背马驼到现在花样翻新,集中体现为利用特殊人群,人体藏毒。我们所说的特殊人群一个是孕妇,一个是哺乳期的妇女,还有一个是未成年人,利用这些特殊人群的话,在运输毒品被我们抓获之后根据刑法的规定,我们还不能对他采取羁押强制措施,对我们打击贩毒造成很大的困难。在藏毒方面,也是花样百出,除了人体藏毒之外还采取两头在外,遥控指挥,绕关避卡,藏匿的方式是越来越多,越来越隐蔽,给我们打击贩毒造成很大的困难。
当前毒品犯罪呈现四大主要特点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介绍了当前毒品犯罪的4个主要特点,在犯罪形式上,毒品共同犯罪所占比例高,且呈团伙化、家族化、集团化趋势;在犯罪类型上,制造毒品案件不断增加,涉案毒品数量也越来越大,在内地制造氯胺酮等新类型毒品,成为毒品犯罪新动向;在毒品种类上,除海洛因、冰毒、“K粉”外,还有多种成分的新类型、混合型毒品,如“麻古”等等不断出现,多元化特征愈发明显;在犯罪手段上,花样翻新,高度隐秘,这对有效打击毒品犯罪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针对毒品犯罪的上述形势和特点,最高人民法院在继续加大对毒品犯罪惩处力度的同时,也加强了对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的指导,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召开工作座谈会、加强案例指导等方式不断规范、统一司法标准。
我国各地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着力提高打击毒品犯罪能力
为迎接第22个“国际禁毒日”,中国各地开展禁毒宣传活动,着力提高打击毒品犯罪能力。
25日上午9点30分,武汉警方将2009年缴获的市值近亿元的799.5公斤各类毒品运往武钢锅炉车间,在摄氏1000度的炉膛内,这批毒品被“无害化”销毁。这也是武汉警方历年来集中销毁毒品最多的一次。湖北武汉“无害化”销毁近800公斤毒品
司法部24日披露,《禁毒法》实施一年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已建立了179个强制隔离戒毒所,累计收容、收治采取强制性行政措施的戒毒人员近11万人。已有3200多名三级以上专业心理咨询师在戒毒一线工作。
据云南省昆明市警方禁毒部门官员王宇介绍,昆明警方通过构筑“陆、空、邮”立体防控体系,以情报集中带动警力集中,对毒品犯罪实施精确打击,坚决切断毒品内流渠道,成功侦办了一批大案要案。今年上半年,该市共破获毒品案件近一千三百起,缴获毒品八百千克,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上升了近百分之四十四,缴获毒品数上升了近百分之三十二。
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吉林警方侦破了我国建国以来最大宗制贩毒品大麻案,摧毁了包括吉林、新疆、重庆、黑龙江、浙江、河南等跨越全国九省市区,集种植、制造、运输、贩卖为一体的特大跨区域贩毒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3人,缴获精制大麻1.4吨,半成品大麻6.2吨,查获毒资30多万元,假币1000多元,运毒车辆5台,收缴管制刀具23把、改制长枪1支,以及大量制毒、吸毒工具,查明团伙贩毒次数达200多次,种植毒品原植物面积多达600多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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