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中国新闻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视频]最高法:审理企业破产案 要注意保障民生

 

CCTV.com  2009年06月23日 00:34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CCTV.com  
进入[午夜新闻]>>

    央视网消息(午夜新闻):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随着金融危机的冲击和蔓延,全国法院目前所受理的企业破产案件也持续上升。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各级法院在依法审理破产案件时,将更加注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据最高人民法院介绍,从2007年底到2008年,企业破产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今年第一季度,各级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为76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8%。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 庭长 宋晓明:这说明因为经济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应该说在逐步显现,(这些企业破产案件)主要分布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因为这部分地区经济结构主要是一些外向型经济,特别是一些来料加工的这样的一些产业。

    在这些破产案件中,其中也有一些弃企逃债的企业。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对于逃债的非诚信企业,要纳入破产清算程序中,通过撤销和否定其不正当处置财产的行为,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剥夺其市场主体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 庭长 宋晓明:“弃企逃债的一些企业,这个从法律上来说是绝对不允许的,法律上也同时规定了,在一定的期限内(这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够再次进入市场,在市场准入上是有严格的限制的。”

    企业破产案件,往往涉及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在这方面,法院制定了详细的规定,以严格依法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利益。比如,债权人会议要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代表参加,职工对管理人确认的工资等债权有异议的,管理人要认真审查核对,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时,要充分尊重职工的意愿,企业继续保持原经营范围的,法院要引导债务人或管理人在制作企业重整计划草案时,尽可能保证企业原有职工的工作岗位。

  相关链接:

责编:李二庆

1/1

相关热词搜索: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网民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