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沙洋县高阳镇农民吕亚周被当成通缉犯刑拘
武汉晚报6月22日报道湖北沙洋县高阳镇农民吕亚周在沙洋县城打工时,突然成了被通缉的网上逃犯,并被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刑事拘留,辗转关进沙洋、罗山两地看守所,后又被以“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为由,于16日在河南释放。19日,重获自由的吕亚周向记者讲述了这噩梦般的一周。
今年43岁的吕亚周是沙洋县高阳镇吕集村4组人,一直在家务农。春季农忙结束后,为挣钱补贴家用,本月初,他到沙洋县城一处工地上打工。10日下午,吕亚周接到妻子的电话:沙洋县公安局高阳派出所让他到派出所去处理一起几年前遗留下的土地权属问题。当晚7时许,吕亚周骑摩托车赶到高阳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向其出示了一份逃犯信息登记表,称他是一名网上逃犯。当晚将其刑事拘留,送往沙洋县看守所。13日下午,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公安局2名民警赶赴沙洋县看守所,将吕亚周押解回罗山县,并将其送进罗山县看守所关押。16日下午,罗山县公安局以“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为由将吕亚周释放。
吕亚周回忆:
受害人指认后才被释放
在被关押的6天6夜里,吕亚周被辗转关在沙洋县看守所和罗山县看守所,罗山县公安局提取了他的指纹,并带受害人进行指认,但受害人指认的嫌疑人不是他,吕亚周这才被释放。
吕亚周向记者提供了罗山县公安局的拘留证和释放证明书复印件,上面显示2009年6月13日18时,罗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拘留吕亚周,16日以“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为由将其释放。
吕亚周称,他被关进罗山县看守所后,16日上午,民警提取了他的指纹并取走其血样,16日下午,民警又带着受害人到看守所指认。吕亚周看到的受害人是一名50多岁的男子,吕表示不认识对方。当时,吕亚周和6名男子穿着监服站在看守所院子里,受害人在距离5米远的地方进行指认,但受害人指认的是另2名男子。
16日下午6时许,一名便衣男子到看守所提审吕亚周,让其在释放证明书上签字后,告诉他可以走了,他的妻子在罗山县公安局等他。吕亚周当时一头雾水,称自己身无分文。这名便衣男子给了他100元钱,他才租车到罗山县公安局和妻子会合,当天返回沙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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