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承诺’帮我解了心里的结。”通过重庆石柱县检察院推出的一项“双向承诺”制度,上访了13年的重庆石柱县人王先生表示,自己可以不用再上访了。
重庆石柱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所谓“双向承诺”制度,即检察机关在接待来访人提出的控告、举报、申诉工作中,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和来访人签订“双向承诺书”,一方面检察机关承诺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办理,并给予答复,另一方面来访人承诺在办理期限内不再就同一问题重复或越级信访。
实行“双向承诺”的案件,检察机关将明确首办单位、首办责任人,严格依法公正在承诺期限内答复来访人。从推行“双向承诺”制度以来,石柱县检察院共接待群众86人次,推行“双向承诺”32起,成功化解了9件上访老案、积案,受到了不少群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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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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