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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明知是假代言假药 明星将作为共犯处理

 

CCTV.com  2009年05月27日 09:29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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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新闻60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26号公布《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在26号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假劣药提供广告宣传活动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熊选国表示,这次新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规定: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分子提供广告等宣传的行为将被以共犯论处。他解释说,根据《刑法》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是故意犯罪行为,对于明星的代言行为,如果他是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 ,可以作为共犯处理,但是必须有“明知”是假药、劣药这个前提。

    熊选国表示,假药、劣药的广告确实一直是老百姓反映十分强烈的问题,那些明知他人生产 、销售假药劣药而在各种媒体上为它提供广告的宣传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为了使老百姓免受假药、劣药广告的误导和侵害,所以这一次在《解释》中,对于广告行为专门列举出来,作为共犯来打击。对于假药、劣药的广告等宣传行为,今后要加大审查力度和打击力度,要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更为严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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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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