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五月二十三日电 题:“电视购物”成沪人投诉新热点
作者 刘璟
“电视购物”在成为民众一种便捷消费渠道的同时,也迅速成了沪人消费投诉新热点。
由于电视上对产品在密集型广告宣传中,“高档”、“奢华”、“真金”等动人字眼层出不穷,经过华丽包装后的“低价”手机、手表、珠宝饰品、保健类商品等,总能引诱一批又一批沪人火速购买,引发消费纠纷持续上升。
二十岁的张琼说,自己一直比较喜欢电视购物这种便捷的消费方式,买一个家用榨汁机或一件内衣等产品,打一个电话就办妥,省时省力。可最近张琼放弃了“电视购物”,原因是相当反感电视上有的主持人用亢奋的表情信誓旦旦地做保证、亮资质、开低价,还拉来几个消费者“现身说法”,上演表演秀。
对于这一现象,此间有专家指出,不要小看那些声嘶力竭的电视广告,一般播出后半小时就会收到五百至一千个订单。
上海居民王先生就是其中一位发订单者。近日,他看到了某手机的电视购物广告就订了一部。待货送来时,对方却一定要先付钱才能验货。送货人走后,王先生打开包裹试用手机,才发现其功能与广告上的完全两样,后因质量问题王先生要求退货,却被告知退货要扣几百元人民币,王先生又提议换新机,结果对方拿来的竟是别人用过的旧手机。
王先生遭遇“山寨”产品和虚假承诺的经历不是个案。上海市工商局一二三一五热线的数据显示,今年首季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和咨询中涉及电视购物的共有三千余件,高居商品和服务投诉案件的第一位,与去年同比上升近三倍。其中,投诉电视购物的种种“罪状”里,除了买到手的产品质量差或货不对版、夸大宣传或虚构产品功能和售后服务欠缺之外,还有消费者个人信息遭到泄漏。
尽管电视购物有“朝阳产业”的美誉,但电视购物鱼龙混杂、缺少规范的现实状况引起了消费者深深的失望。据三一五消费电子投诉网的调查,认为电视购物行业的未来会越来越差的人占到了六成有余,近八成的消费者则表示不会选择电视购物。
如何推动“电视购物”行业健康发展?二00六年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颁发了对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等五类商品不得在电视购物节目上播放的法规条令。据报道,国内首个《电视购物行业标准》也有望于明年出台。
沪上不少消费者表示,希望电视购物广告莫要“信口开河”,还消费者一点真实和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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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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