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 > 新闻社区 > 中国新闻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北京环卫原高管贪污3600万细节曝光(图)

 

CCTV.com  2009年05月23日 06:01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人民网  

>>>进入国内频道

于小兰在法庭上接受审判。本报记者周民摄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原部长于小兰,利用国企改制之机侵吞单位3600余万元公款,并伙同他人贪污238万。市二中院昨天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是本市近年查获的利用国企改制之机,侵吞国有资产数额最大的贪污案。

  听宣判时紧捏衣角

  50岁的于小兰是北京市人。除了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部长,她还曾任北京市第一清洁车辆场财务科科长、北京市一清环卫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昨天上午9点,距开庭还有30分钟,市二中院第3审判庭已座无虚席。9点30分,头发花白的于小兰被法警带上法庭,她中等身材,面容憔悴。法庭首先对她用来购房的一笔贪污款项进行了质证,随后宣布休庭。

  5分钟后,于小兰重新被押上法庭。从法官宣读判决书开始,她的右手一直紧紧捏着衣角。当法官宣读到“被告人于小兰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时,她的身体晃动了几下,随后仅说了一句“听明白了”。

  被带离法庭时,于小兰没有与旁听席上的家属打招呼。她的一名家属情绪激动,大声表示对判决不服,但很快被其他家属劝离。

  首次贪污买两套房

  于小兰第一次贪污始于1999年,当时,她是北京市第一清洁车辆场的财务科科长,负责车辆场及其下属企业的财务。这一年,车辆场为职工分配住房。于小兰和时任车辆场场长的唐某借此机会,向有关单位多申请了200万元购房款,又从下属公司提取38万元公款。

  之后,他们用这238万元在朝阳晨曦园购买了3套住房,其中一套落在唐某妻子的名下,另两套归于小兰。2007年1月,于小兰把其中的一套卖了107万余元。曾有审计部门对第一清洁车辆场进行过财务审计,由于当时于小兰从中协助,他们侵占公款购买住房的问题没有暴露。

  同伙病亡独吞巨款

  2001年12月,第一清洁车辆场更名为北京市一清环卫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某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于小兰担任总会计师。当时,一清集团公司下属10多个子公司,这些公司的所有收入均不入企业大账,而是单独立账,成为企业的小金库。而这些小金库的存在,只有唐某和于小兰两人知道。

  2005年7月,唐某以合作开发环保项目为名,提出成立董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因项目没做起来,该公司后来就成了空壳公司,既没有员工,也没有经营,只有唐某和于小兰知道它的存在。很快,董村公司成了于小兰和唐某倒账的工具,一清集团小金库中的资金开始不断存入董村公司的账户,至2006年2月,该账户内的资金已高达3600余万元。

  2006年3月,就在转移小金库资金后不久,唐某突然因肝癌去世。此时,小金库内巨额资金只有于小兰一个人知道。当年4月,一清环卫工程集团被合并重组为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一清分公司。在清产核资过程中,于小兰对小金库的存在只字未提。

  当年8月,于小兰调任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部长。此后,她指派下属注销了董村公司,但没有注销该公司的银行账号,而是继续以董村公司的名义多次转存隐匿小金库资金。

  查假学历牵出大案

  2008年,因有人举报于小兰的研究生学历造假,她进入纪检部门的视线。经过大规模审计,小金库一事终于浮出水面。面对讯问,于小兰曾解释说,她并不想贪污,一直没说出小金库是因为没人问过她,而且,董村公司账户上的3600多万公款她一分未动。

  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于小兰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于小兰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论罪本应判处死刑,鉴于涉案违法所得已全部追缴,未造成经济损失,因此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本报记者裴晓兰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相关链接:

责编:李二庆

1/1

相关热词搜索: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网民举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称: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