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数据,今年,全省大学毕业生16万余人(研究生4980人、本科约5.9万人、专科约9.7万人),比去年增加1.2万余人;另外,前两届未就业的大学生还有约8万人,今年省外院校回晋就业大学生预计将有1.1万人,总体而言,今年我省大约有25万余大学生要找“饭碗”。
面对如此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5月13日,记者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已下发《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全省教育、劳动保障、人事、工商等部门将联合发力,共促大学生就业。
开发基层岗位 招4000人到农村任教
根据意见,我省将大力开发适合大学生就业的基层岗位。具体来说,除了今年选聘9030名大学生“村官”外,从今年开始,“三支一扶”计划选录人数也由每年300人增加至600人。
同时,从今年开始,招聘4000名大学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相关岗位培训、工资待遇也将严格按照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执行。
今年起,省、市、县行政机关新考录公务员,录取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大学生比例不得低于整个录用计划的三分之一;乡镇(街道)新考录公务员,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农村(社区)工作经历的在聘在职优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比例不低于二分之一。
去非公企业 一律取消落户限制
我省各类非公有制企业招聘非本地户籍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一律取消落户限制。大学生可以凭《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对于没有建立集体户的企业,大学生可在公安部门批准的各级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集体户登记落户。除了物价部门批准收费项目以外,不得收取任何户籍管理费用。
同时,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或家庭困难的大学生,可以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比如,每招用1人,给予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并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参与科研项目 聘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
我省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承担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等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聘用大学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聘用期间,大学生的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对重点科研(项目)单位、三级甲等医院、本科高校接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紧缺专业毕业生时,允许用人单位在编制内自主接收。
自主创业 3年内免行政事业收费
全省各高校将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高校还将积极联系当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为在校和毕业大学生提供创业孵化基地,组织创业实践活动。
对登记失业的大学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属于微利项目的,由财政全额贴息。同时,我省鼓励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机构的创业培训,进一步提高创业能力和创业的成功率。
另外,我省工商、税务部门将把创业的大学生纳入“绿色通道”重点帮扶指导。对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各有关部门在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没找到工作,先别愁 登记失业的,提供指导
我省高校将开设就业指导必修或必选课程,就业指导教师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不能低于1:500。
同时,我省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将免费为登记失业大学生提供就业指导、用工信息、职业介绍、档案托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就业服务,并组织他们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的活动。
离校未就业的,能见习
我省各地将建立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见习制度,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大学生。从2009年起,我省每年将安排1万名未就业大学生参加见习。见习期间,按照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补助,由当地政府和见习单位各负担50%。
家庭困难的,重点援助
我省各地将把家庭困难、靠贷款上学的农村大学生、城镇就业困难的大学生等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提供重点就业援助。
对这些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实现灵活就业的,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在公益性岗位就业或被企业招用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可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此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将通过专项培训、岗位推荐等方式,实施一对一就业服务,帮助他们就业。(记者 王斌 实习生 姬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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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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