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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CCTV.com  2009年04月13日 10:53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13日电 中国首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今日发布,计划指出,未来两年中国将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公民的参与权。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全文)<<<<<

  经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这是中国第一次制定的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两年中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计划指出,未来两年,要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公民的参与权。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修改选举法,完善选举制度,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适度提高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少数民族、归国华侨、妇女、基层工人、农民与农民工代表的比例,密切人大代表同选民的联系。切实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进一步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提高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实效。适当提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府部门实职、尤其是担任正职干部的比例。尊重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委员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发表的意见,保障他们开展视察、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的权利。

  ━━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推动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提高农村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扩大城市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的覆盖面,到2010年争取达到50%;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探索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方式和途径,健全城市社区民主听证会、协调会等社会参与形式;探索流动人口参与经常居住地社区居民自治的有效途径。

  ━━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增强决策过程中公众的参与度。在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时,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推进重要法律法规的立法听证会、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公开听取意见、重大决策接受专家咨询或第三方论证的制度化建设。

  ━━保障工会、妇联、青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积极拓宽渠道,支持各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时,认真听取各人民团体的意见。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增强服务社会功能。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保障社会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社会功能。发展和规范各类基金会,促进公益事业发展。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畅通各种渠道保障公民表达权

    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通过开通绿色邮政、专线电话、网上信访、信访代理等多种渠道,使人民群众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表达诉求;建设全国信访信息系统,设立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 …… >>>详细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严禁刑讯逼供 严控并慎用死刑

    严禁刑讯逼供。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对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侮辱犯罪嫌疑人的,将根据不同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详细

中国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

    中国强化环境法治,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 >>>详细

中国全面公开审判信息

    对于公开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3日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须宣布依法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公开审理时,公开举证、质证、辩论,并公开宣判。公民持有效证件,可以旁听。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对于庭审活动和相关重要审判活动进行录音、录像,建立审判工作的声像档案,当事人可以按规定查阅和复制。  >>>详细

中国适当提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任政府实职比例

    中国将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适当提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府部门实职、尤其是担任正职干部的比例。  >>>详细

摘要:

中国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

中国将提高女性在国家机关公务员中的比例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保障少数民族管理国家事务权利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提出汶川灾后重建人权保障目标

中国未来两年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

中国将推进校外教育 保障公民平等受教育权利

中国着力保障公正审判 推进国家赔偿法修订

中国保障公民批评、检举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权利

中国到2010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4亿

流动人口中儿童将基本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中国加强人民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

中国加大对监所执法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中国严禁刑讯逼供和非法拘禁

中国保证汶川地震受灾群众今年12月底前住进新房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国政府坚定不移推进人权事业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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