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 > 新闻社区 > 中国新闻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教育部发布高考规定:同考场雷同卷超1/5须上报

 

CCTV.com  2009年04月11日 05:46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周逸梅)昨天,教育部网站发布《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规定明确,评卷中,发现一考场一科雷同卷超过五分之一以上的,需要报告省级考试机构查处。

  雷同超过1/5须上报

  根据规定,评卷中发现一考场一科雷同卷超过五分之一以上或其他异常情况,应迅速报告省级考试机构查处,并及时将查处结果报告教育部考试中心。

  承担评卷任务的高等学校设评卷点,评卷人员以高校教师为主,有中学教师或教研员参加,其队伍应相对稳定。作文等非选择题评卷人员,应聘请责任心强、水平高的教师担任。

  评卷人员在工作时间不能会客也不能打电话;不得私自进入答卷保管室和登分处;不准查询考生分数;不准将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评卷场所。此外,各学科每天的复查量不得少于当天评卷数的20%。考生答卷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公布后半年。

  列为绝密级事项管理

  规定明确,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除经教育部批准外,实行全国统考(包含“分省命题”的统一考试)。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据悉,此前,北京、上海等部分城市已将试卷列入国家绝密管理。

  专职的考试工作人员方面,规定要求,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全国统考,应回避接触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与答卷(含答题卡,下同);兼职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全国统考,不得参加当年的考试工作。

 

  相关链接:

1/2

相关热词搜索: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网民举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称: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