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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回应楼市四大热点问题

 

CCTV.com  2008年03月18日 07:32  来源:新华网  
专题:2008年全国两会

  3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在北京两会新闻中心就“住房保障”情况接受中外记者集体采访。 新华社记者杨宗友摄

   新华网北京3月17日电(参与记者:杜宇 常璐 宋常青 王飞 李钧德)新组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17日接受中外记者集体采访,就廉租房、房价、中等收入家庭住房、住房公积金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廉租房房源:从土地、资金两方面提供保障

  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是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如何解决房源不足的问题,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齐骥坦承,这是当前各地在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尽如人意的问题。

  齐骥说:“有相当数量的家庭拿到了廉租住房的租赁补贴资金,但很难在市场上租到适合他们消费能力的房子。为此,今年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要增加廉租住房的建设。”

  齐骥表示,国土资源部已经明确提出,今年用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的用地不能少于住宅用地总量的70%。同时,今年中央将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增加到68亿元,同时要求各地也要增加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这样,就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增加廉租住房房源,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实实在在地得到改善。

  据齐骥介绍,住房保障条例已经开始着手起草,这个条例被列入2008年的国务院立法计划。

  “夹心层”住房问题:多渠道帮助解决

  处于“夹心层”的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如何解决呢?

  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司长侯淅珉表示,目前大中城市的房价比较高,上涨比较快。在这些城市,中等收入家庭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相对不足,政府应该给予适当的帮助。 首先要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大总价水平比较低的小户型、低价位住房的供应。房价上涨比较快,特别是房价水平比较高的地区,还可以借鉴部分地区的做法,发展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政府限定住房的销售价位,采取市场运作的办法,面向城市中等收入家庭。

  同时,要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建立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的要求,发展低价位的公共租赁住房,帮助中低收入家庭包括新参加工作的职工、部分进城务工人员解决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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