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政府权力
有参与方案讨论的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实行“大部制”不是简单地把职能相近、业务雷同部门合并或拆减,而是对“三权”进行厘清并使其相互制约,形成良好的权力制衡与监督的运行机制。
“这也是我国大部建制和其他国家不一样的地方,它暗含了更多政府权力规制、重构的内容。”该人士称。
根据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政府机构改革应该实行决策、执行和监督分离。实际上,这一理念在长期研究我国政府改革的专家那里也已达成共识。
“简单地把机构合到一起,这种大部门制不是一个真正的大部门制。”迟福林表示,决策、执行不分,大大强化了部门利益。如有的部委本应成为一个决策部门,但相当多的精力却放到执行层面。
“有些经济部门又管规划、审批,又管执行,并且自行监督,导致权力滥用。” 广东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黄挺也表示。
“三权”以何种方式铺开,专家们提出了相关建议。
在汪玉凯看来,有两种模式,一是在部与部之间,分立这三种权力,二是在一个大部制内部,分设不同机构分别行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
黄挺表示,可以把与政府性质及职能不相符的事务交给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凡是市场机制能够自行调节的事项,凡是行业组织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除法律有规定的外,行政机关都不应干预。
竹立家则认为,实行大部制,厘清权力部门和执行部门关系。如公共财政预算权、人事权等权“回归”人大常委会,政府部门只管执行。
调整展望
以今年政府换届为契机,专家们更看好启动局部机构整合、调整的可能性。
从公开资料看,我国现在国务院组成部门有28个,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8个、办事机构4个、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0个、直属事业单位14个,另外还有100多个议事协调机构。
但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政府组成部门一般没有这么多。比如美国的部级机构只有15个、英国18个、加拿大19个、法国18个、德国14个、西班牙15个、日本12个等。
“每个国家具体政府机构设立要根据本国经济、文化、社会情况而定。”竹称。
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在相关课题中更是提出了具体调整数据:改革之后,国务院组成部门为24个,较以前减少4个组成部门;国家院直属机构组成数量为11个,从18个减少7个。国家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10个增加到11个。当然,此建言目前为学者意见。
“无论大部制如何调整现有政府机构,政府职能转变是一个关键指标。”竹称,即政府的职能是承担公共服务,而不是管理微观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