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宣传部门:欢迎媒体采访
记者昨天18点40分拨通了西丰宣传部长李福路的电话。听到记者表明身份,李福路称自己前天就已经离开北京回到西丰。记者询问其对朱文娜事件的态度时,李福路对记者大声称:“欢迎你来西丰,全面接受采访。”随后挂断电话。西丰县公安局政治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我不了解这件事,不能答复。如果您想了解此事,还是到西丰来,媒体报道也未必全都是真的。”说完,就挂了电话。
记协表态
了解情况后将向上级汇报
“今天全国记协找到朱文娜,了解这件事情的情况。”朱文娜的代理人周泽律师表示,全国记协已开始关注此事。记协的一位王姓负责人也证实了确实曾向朱文娜了解情况,“现在还只是了解情况,也不能说会有什么结果。”王先生表示,等事情澄清后,记协会向上级汇报,作出处理。
相关法条
警方慎介入诽谤案件
记者随后咨询了中银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律师称,应根据前因后果来定义案件的性质。如果记者只是采访不全面,不构成刑事责任,只涉及侵害名誉权,属于民事诉讼。应该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进入民事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受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
责编:赵德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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