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开始,北京市国企的一线职工如果工资不增长,企业负责人将被禁止涨薪。
昨日,北京市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北京市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指导意见》,要求国企建立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等六项制度,规范国企收入分配。北京成为继上海之后,全国第二个从机制层面规范国企职工收入的城市。
规范国企收入分配机制
目前,企业收入分配中薪酬管理自行其是的状况仍然存在,如一线职工收入偏低,退休职工收入较低,部分职工生活存在困难,收入差距较大等。市国资委有关人士透露,"原因很复杂,有历史遗留问题,有的和企业承受能力、发展状况有关,也有负责人不太重视。"
市国资委副主任侯子波表示,此次下发的《指导意见》对国企收入分配工作进行了机制层面的规范。据侯子波介绍,针对规范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建立"六项机制",首先要建立企业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要求如果一线职工的工资不增长,企业负责人的工资也将不得增长。
工资增长情况需公示
侯子波介绍,《指导意见》还要求完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机制,把工资预算纳入企业的年度总预算和工作计划,并向职工公开工资落实的过程。
"在预算中,要保证工资总额的增长。职工可通过职代会、职工大会、厂务公开等方式及早了解一年的工资安排,这样可以提前知道工资收入的增长情况。"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样能保证工资总额的最后实现。
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有70余家,二级企业多达4000多家,"六项机制"何时能够在所有企业中建立起来并无统一的时间规定,但是各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尽快建立"六项机制"。(记者吴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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