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从而能够战胜各种困难和经受各种风险考验
>>>胡锦涛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
一部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史,也是一部上下求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在这面旗帜上,书写了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探索的一次又一次飞跃。
五年前,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了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这三大规律的概念,并郑重地写入党代会的报告。五年后,随着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党对三大规律的认识得到不断深化。
对党执政规律有深刻认识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资格不仅来源于宪法这一国家大法的赋予,也来源于中国人民对于中国共产党28年浴血革命取得政权的拥护和58年社会主义建设丰硕成果的认可。受访的有关专家指出,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表明党在深刻认识执政规律的同时,更加自信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首先,对共产党执政的历史使命有了更为深刻地认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姜辉表示,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始终坚持代表广大人民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坚持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的统一,在此基础上制定适合不同历史时期形势和特点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理论创新,就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关键时期的具体实际出发而作出的战略决策,既着眼于当前现代化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和任务,又瞻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未来发展方向和实现共产主义的长远目标,是以往经验、现实需要和未来方向的结合。
其次,深化了对党执政根本宗旨的认识。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特征,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对于已经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这种先进性贯穿于执政的历史使命、执政的宗旨和执政的社会基础,即中国共产党要代表人民执政,为了人民执政,依靠人民执政。
中共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虞云耀指出,历史和人民之所以选择我们党,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实际作为,顺应了中国社会发展要求,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充分体现了自己的先进性。
中央党校政策研究室辛鸣博士认为,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其执政宗旨只能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为人民执政,肯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更加尊重和保护人权,切实保障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权利,而不是把人作为手段与工具;为人民执政,也当然要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把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使党和国家的政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保障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参与国家事务、发扬民主,而不是“替民作主”。
第三,深化了对党执政社会基础的认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党的组织建设,党执政的社会基础,都呈现出新特点,面临许多新问题,我们党适时提出了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战略任务。而做好这项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工作,一方面要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另一方面要形成和谐的群众关系和社会关系。
和谐社会等一系列理论创新,有利于广泛地调动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体地说,就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等,总之,就是为了形成党执政的最广泛、最稳定、最有活力的社会基础,从而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不断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四,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和在邓小平同志诞辰一百周年纪念大会上的两个讲话中,提出了执政理念、执政基础、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执政资源、执政环境七个概念。这是我们党这些年来在执政党建设方面不断探索、进行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
胡锦涛同志要求,“不断提高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提高六种“本领”,是对共产党执政能力的新认识和具体化。
辛鸣表示,已执政不等于会执政,能执住政不等于能执好政。执住政的模式多种多样,不计成本与代价,无限制扩大执政机器能维持住政权;不考虑方式方法,一味地包办管制也能求得政权在握。但这都不是、也不能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选择。
2004年9月召开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鲜明地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思想,明确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各项部署。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个指导全党提高治国理政能力的纲领性文件。从“战略任务”,到“重点”到“重中之重”,体现了党中央关于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思考在不断深化。
虞云耀认为,科学执政从执政目的来讲,强调的是执政要合乎规律性,体现人民意愿,为人民执好政;从执政过程和手段来讲,强调的是要“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配置和运用权力,治国理政。通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来执政,通过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来执政,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来执政。
民主执政,从执政目的来讲,就是要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从执政过程和手段来讲,强调的是把执政放到现代民主政治的大背景中来考察、来实施,通过民主的制度和程序来运用权力、管理国家。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和党内监督机制,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完善党内领导体制、选举制度等等。
依法执政,从执政目的来讲,就是要维护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从执政过程和手段来讲,就是强调执政要符合法治精神、法治原则和法律规范,运用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和社会。不主张因要维护党的权威而让党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允许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而是自觉要求严格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使得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及其相应的程序和手续都符合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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