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记者李恒 董瑞丰)记者9日从国家卫生健康委获悉,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规定(试行)》,旨在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门(急)诊相关信息采集,夯实医疗管理工作的数据基础。
规定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汇总保存的患者基本信息、就诊过程信息、诊疗信息以及费用信息等4大类72项门(急)诊诊疗信息。二是明确相关信息项的具体内涵、采集和保存要求,并制定相关信息质量与接口标准,保障信息数据规范可用。三是就医疗机构利用相关信息开展质控工作提出指导,推动医院持续改进门(急)诊管理和诊疗质量。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各类医院要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保存、分析、反馈,推动门(急)诊诊疗质量提升。不得以本规定为由要求医务人员增加额外书写任务,加重一线医务人员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