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

来源:央视网 | 2022年04月12日 23: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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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4月12日,国新办举行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021年12月,财政部提前下达地方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46万亿元。截至2022年3月末,各省份基本都已组织开展了提前下达额度的发行工作,累计发行约1.25万亿元,占提前下达额度的86%,比去年发行额增加了1.23万亿元,其中,11个省(市)已全部完成了提前下达额度的发行工作。各地高度重视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分两批共储备了7.1万个项目,目前正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抓紧将新增限额对应到符合条件的项目上。

  今年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起步早、动作快,进度明显快于往年。同时,今年实施更大规模退税减税政策,考虑到会给地方财政带来一定的减收,中央财政在正常转移支付保持较高增幅的基础上,安排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比较大的是企业留抵退税政策落实。

  分配额度遵循四个原则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介绍,今年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规模3.65万亿元,用于项目建设的额度,已全部下达地方。中央财政下达省和省往市县分配主要遵循四个原则。

  第一,充分考虑各地区财力和债务风险水平。向财政实力强、债务风险低的省份倾斜,控制高风险地区新增限额规模,避免高风险地区风险累积。从中央分配到各省主要是根据财力和风险指标做分配。同时,要求地方要向债务风险较低的市县倾斜,省往下分的时候实际遵循同样的原则,在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综合考虑高风险地区债务风险等情况合理安排额度,督促高风险地区稳妥降低风险水平。

  第二,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对成熟和重点项目多的地区予以倾斜,重点支持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以及国家重大战略项目。要求地方适当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的集中度,额度要向中央和省级重点项目多的省市级倾斜,坚决不“撒胡椒面”,不能过小、过散,要提高资金集中度。

  第三,充分体现“奖罚分明”,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资金使用进度慢的地区扣减额度,对管理好、使用快的地区予以适当奖励。2021年,国务院通报了一些地方把专项债等财政资金用于债务风险水平比较高的省市楼堂馆所建设等,对通报地区,相应扣减了专项债券额度。

  第四,严格落实专项债券负面清单管理,明确专项债券资金不得支持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非公益性资本项目支出。目前已经制定下发了全国和高风险地区两类负面清单,明确不得用于负面清单所列的投向领域项目。

  继续用于9大领域 合理扩大范围

  财政部预算司负责人、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主任宋其超介绍,2022年专项债券继续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

  2022年财政部合理扩大了专项债券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大惠民生、解民忧等领域投资。近期,组织各地补报了一批2022年专项债券项目,指导地方将城市管网建设、水利等重点领域项目作为补报重点。二是支持增后劲、上水平项目建设。主要是围绕新基建等加大支持力度,研究将具有公益性且有一定收益的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作为支持重点。三是推动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建设。要求各地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好农业农村领域项目储备,将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作为专项债券支持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想尽一切办法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疫情对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会不会产生影响?财政部国库司司长王小龙说,近期各地疫情呈现出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各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做好疫情的防控常态化的同时,克服困难,加快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工建设。今年已发行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的项目,初步统计开工率已经达到75%,这个比例还是比较高的。

  在加快地方债发行方面,王小龙也提到相关举措。结合疫情形势,财政部继续做好地方债发行代操作。因为疫情问题,许多地方不能出差发债,财政部接受地方委托代办发债操作,为做好这项工作,专门组建一个小组,确保地方发债工作不受疫情影响,更好发挥地方债在扩大投资、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等方面的作用。

  “虽然会有一些影响,但我们会想尽一切办法把影响降到最低。”许宏才补充说,财政部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措施,尽可能减少或者减轻疫情的影响。

  允许地方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债券资金用途

  实施过程中确实有一些专项债项目因种种原因难以继续执行,如果还按照原来确定的项目去做,很容易造成资金的浪费和闲置,影响专项债券发挥使用效益。财政部专门印发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支持地方政府按照指引去操作,允许地方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债券资金用途。

  一是触发条件。并不是说可以随意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确无专项债券资金需求或者需求少于预期,项目竣工后专项债券资金发生结余,以及专项债券违规使用按要求需要整改等情形,允许调整专项债券用途。

  二是调整原则。调整安排的项目必须具备发行使用条件,优先支持已明确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优先选择与原项目同类型同领域的项目。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非公益性资本支出以及经常性支出等。

  三是工作程序。除了项目程序要履行之外,涉及到预算程序要调整的,也要履行预算调整、预算调剂等相关程序。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组织梳理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情况,确需调整用途的要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再安排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履行预算调整和预算调剂等程序。

  从近年情况看,《指引》赋予了地方一定的自主权,规定了触发条件,有相应违规惩戒措施,能够有效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加强管理 避免资金的闲置和挪用

  “一方面要快,另一方面快了之后还不能出现问题。”许宏才说,“今年专项债券发行进度加快了,如果使用管理跟不上,就容易造成资金闲置和低效。”为了避免这些问题,财政部持续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项目审核把关。对于投向领域以及项目合规性、成熟度、融资收益是否平衡等加强审核把关,区分轻重缓急,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已经纳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规划的项目,坚决防止出现“未批先建”“边建边批”等违规行为。

  二是全面推广穿透式监测。预计今年7月底能够实现穿透式监测全覆盖,主要是通过信息化手段,穿透了解项目单位建设运营情况,重点掌握债务资金从国库拨付到项目单位以后的情况,及时掌握专项债券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夯实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基础。

  三是实施支出进度通报预警制度。从今年1月起,财政部每月将各地专项债券的发行、拨付、支出进度通报省级财政部门,并对进度最慢的3个省份实施预警,要求地方采取措施,并明确在分配以后年度专项债券限额时与各地实际支出进度挂钩。还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对市县也比照建立通报预警制度,层层压实责任,防止债券资金闲置。

  此外,财政部继续落实好既有管理措施,比如继续常态化组织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开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核查,推动实现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全覆盖等。

编辑:刘亮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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