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0日下午在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近期将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指导统筹地区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总的看,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能力支撑阶段性减半征收的措施,将有力支持企业发展,同时也能够确保参保人当期待遇的享受。初步匡算,减征措施最大可为企业减负1500亿,这样有利于支持企业的复工和减轻企业的负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工作。(总台央视记者 李雯婷 乔全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