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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药商行贿“立委”引发弊案

 

CCTV.com  2008年01月22日 19: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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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药商行贿“立委”引发弊案

台湾中药商行贿“立委”引发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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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COM消息(海峡两岸)主持人:欢迎您继续关注《海峡两岸》,日前,台湾检察部门的特别侦查组侦查终结了一起十年前的行贿案。在这起案子当中,台湾的中药商业同业公会通过行贿,让当时的“立委”通过了有利于中药商的法案。为此,台湾“特侦组”对涉案的8人提起了公诉。那么这起“金钱游说立法”弊案的具体过程是怎样的?这一起案子为什么会追查了十年之久?就这方面的话题,我们通过卫星连线的方式邀请台湾的两位嘉宾来共同来分析,一位是台湾的时事评论员张启楷先生,一位是台湾阳明大学的教授潘怀宗先生,欢迎二位!

    嘉宾: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我们先通过一个短片来了解一下有关情况。  

    日前,台湾检方对一起中药商业同业公会行贿民意代表案完成调查。由于多名民意代表涉嫌此案,引发外界高度关注。

    17日,台湾检方对涉嫌收受贿赂的8名民意代表进行起诉。包括当时任民意代表的邱垂贞、廖福本、林光华、赵永清等8个人。其中,邱垂贞因涉嫌受贿1000多万新台币,廖福本涉嫌受贿600万新台币,被检方要求法院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据报道,这起行贿案件发生在十年前。1996年到1998年间,中药商业同业公会为了使中药从业人员取得中药的调剂权,因此推动了“药事法修正案”。在修正法案的推动过程中,中药商业同业公会涉嫌以3000万新台币向当时的多名“立委”行贿,使修正案在立法机构获得顺利通过。

    主持人:我们看到中药商当时行贿的要求是,让当时的“立委”提案修改法律,使得他们可以不经过有关考试直接就能取得中药调剂权。那么这个中药调剂权相关的权利体现在哪些方面,为什么对中药商这么重要?

    潘怀宗:是的,我想在了解中药的调剂权重要性之前,先让大家了解在台湾的大学里面有一个叫药学系,这个药学系毕业之后他就变成了药师,药师原本只有西药的调剂权,什么叫西药调剂权。就是说我们西方医师看完病开了处方以后,这个处方拿到西药师所开的药局去拿药,那么他必须要有药师的执照他才可以开这个药局。但是在台湾的中医师,假设说帮你把脉,把完脉之后开了药方以后,你要拿这个药,我们没有中药师,也就是说我们在台湾大学的科系里面没有一个药学系是中药药学系,没有这种东西,一般的药学系都是西药的药师。因此在台湾早期的时候,像我小时候去给中医师把脉,把完脉开方子,我们就到中药商所开的铺子。中药商开的铺子,他就在抽屉里面拿药,放一放、放一放,包一包,带回家去喝。因此这个调剂权是非常重要,调剂权就是说你可以照着中医师给的方子拿药变成一包药的这种就叫做调剂权。

    假设说,中药商没有了调剂权,那以后所有的中医师所开的方子就不能够来你这边拿药了,如果不能来你这边拿药,那我请问他的中药药材要卖给谁。

    可后来,台湾“立法院”通过了一个叫做《药师法》,《药师法》就把中药商的调剂权给拿掉了,原来长期以来,五六十年都有的,突然间把它拿掉了,你想想看生意影响多大。拿掉之后,结果把中药调剂权给了谁呢?给了学西方的药师,学西药的药师,这时候中药商就很不平等,心情很不平等。奇怪了,我一辈子学中药,然后我对中药也很懂,我也只不过是拿的中医师给我的药方,我拿药给你,我只要判断这个药是正确的,我这个当归没拿错,我这个人参没拿错,我这个川穹没拿错,我都没有拿错为什么我不能够有调剂权,反而有一群人他是西方的药师,但是西方药师他每天都是学西方药理学的,他可能对中药都不懂的,他们可以来中药调剂。

    那么在“立法院”突然间把调剂权拿掉的这两年当中,因为他后来又想办法让它修回去了,在这两年“空窗期”,这些中药商怎么生存呢?我在这边也可以跟大家讲,他们就是租人家的执照,比如说我们启楷兄是西药师,修过中药学分,我是中药商,我本来有调剂权突然间被“立法院”拿掉了,这两年我怎么办?我跟启楷借牌,借他的执照来放在我的药铺里面,然后我来调剂,每个月我还要孝敬启楷好几万块,所以后来中药商就觉得说,我长久以来都有,我不合理,我们应该想办法去跟“立法委员”说明这样一个情况,这样一个情形,希望他们把法再修回来,因此调剂权对中药商来讲是非常非常非常重要的。

    主持人:也就是说有关调剂权还有很多的渊源,所以才有今天中药商想通过一种不法的说段来取得这个调剂权。我们也看到报道说,这次台湾检察部门起诉的涉案“立委”只有8人,那么为什么这几个“立委”就能让一部法案通过呢?

    张启楷:在台湾的“立法院”,你如果要通过是比较高度敏感性的议题,特别是跟政治或者政党有关的,那你就要过半数了。可是如果跟民生比较有关的,跟经济比较有关,不是那么敏感的,大家可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大部分“立法委员”不会挡其他人的财路,所以8个人已经够多了。大家可能以为这8个人是随便找的,实际上不是,我们开玩笑说他是八仙过海,甚至都是重量级的“立法委员”,他们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功能。

    更何况,后来大家去查这个案子的时候,发现不是只有这8个人,虽然起诉是8个人,可是光是收了五万元新台币以上政治献金的至少就有31个人,所以他基本上是一个非常集体性的,可能零零总总加起来可能六七十位“立法委员”都有收到钱的一个大案子,更重要是这8个人的角色都非常重要,所以它就一路顺畅地就过关了。

    主持人:在2002年,当时的台湾检察部门查黑中心接到检举之后就对这个案展开了调查。但是2005年,检察部门发现了中药商公会支付给“立委”金钱的支付表,使这个案的性质和调查出现了重大转变,那么这个支付表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产生这么大的作用?

    潘怀宗:是的,我想这个案子我还是要说明,就是说它这个法到底要不要通过,到底这个法修改得对不对,跟他们现在所谓行贿人的行为是完全分开两回事。行贿是绝对不对,但这个法要不要修,这个我们有空再说。但是从这个案子来看,比如说像刚刚我所提到的,就是中药商他们发现他们很重要的调剂权不见了,使得他们没有办法生存了,结果他们反而还要去向西药师借牌才能够生活下去,所以他们在想说我每个月付给你租用的执照费,每个月付好几万,还不如我们大家凑一凑,是不是说能够来当做所谓的宣传费或活动费,来希望让这些“立法委员”能够了解这个修法的意义跟修法的内容,因此由当时的中药商同业公会大概是理事长几个人就向中药商来募集资金。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可能是说开店铺的一个人捐两万,没开店铺的一个人捐一万等等这样来捐,当时是捐了3900万新台币,这个活动费是怎么用呢,可能就授权给当时的中药商同业公会来使用,来活动,想办法来让这些“立法委员”了解。

    所以当时他们的做法不是要从事不法利益,不是这个样子,他们是让他有一个活动经费,因为做什么活动要有一些经费。但是后来变成不法这是另外一回事。但是你要晓得说,当他们在做这些活动项目时候,因为他们当时这样给法是不对的,你比如说只给特定的几个人,照道理他应该去登广告,这些钱应该拿去登广告,发文宣,做说帖,然后来电视台买广告让民众了解等等,这样就没有问题,可是他不是,他没有寻求这样一个管道向大众说明,结果他反而是没有让大众了解情况下,他去买通了各个“立委”。大家要想到的就是说,现在去拿这个钱给人家,哪有可能说叫人家签收据的,你比如说假设张启楷是“立法委员”,我是中药商同业工会的理事长,我拿一千万给你,麻烦启楷你写个收据给我,不可能的嘛,他怎么可能写个收据给你,因此当时他募集的这3900万到底给了哪几个人,检调是不知道的,而且没有人会讲。

    就算张启楷他这个“立法委员”拿了我一千万,假设检调没有证据说,你这边签名拿了,他绝对否认,他绝对不会说他拿,所以因此当检调部门在调查这个案子的话,如果没有拿到这个支付表,他凭什么说张启楷拿了人家钱,凭哪一条讲他拿了钱。就是说当时募了3900万给这个理事长去活动以后,照道理是不需要有任何的书面文字的,是不需要留下来的,但是他可能内部有斗争,比如说张启楷是上一任的理事长,我们捐了3900万给他去活动,那到底钱花到哪里去了,我是下任理事长,我潘怀宗是下任理事长,我就问张启楷说3900万你拿去哪里了,我现在怀疑你,你把3900万都放到你的口袋里去了,这就是斗争,里面的人他就不相信,其实这个事情如果他相信的话,这事情根本就没有了。

    但是我因为潘怀宗不相信,我就说,那张启楷你这样子,你把3900万你给了哪些人你给我写出来。从现在以检调起诉的情况之下,你比如说邱垂贞拿了1100万,对不对,廖福本拿了600万,剩下几个起诉的“立委”都拿了几十万而已,对不对,加一加搞不好连台币两千万都不到,可是你看到当时募了3900万,所以假设把现在这些钱都算起来的话,还差了1900万去哪里了。所以我在想说,可能是我这个下任的理事长跟上任的理事长对账的时候我发现,前任的理事长侵吞了1900万,所以这个账根本对不拢,对不拢的情况之下,他们起了内部一个斗争。内部的斗争当时我若也没记错的话,当时是这一任理事长去告上一任的理事长侵吞公款,你侵吞我的公款,侵吞公款以后,这一个理事长本来不需要有任何书面资料的,现在为了要让他觉得他没有侵吞公款,只好把这些东西写下来,糟糕了,你把这个支付表写下来还得了,这只要到了检调部门手里的话,那就是一个一个抓来问,人家都写了你拿了,你怎么会没拿。因此这个支付表可以说是重大突破。

    主持人:支付表可以说为检察部门提供了很重要的线索,那么这个案子从2002年台湾检察部门调查的时候到现在这个案子侦结,这个过程已经有6年时间,那么这起案件调查会如此费时的症结所在是不是也是源于这个支付表?

    张启楷:没有错,这个案子会拖了这么久,最主要是证据一直都没有找到, 6年前中药商开始去检举,那时候跟台北的“地检署”去检举的,检调就开始去查,可是老查不到证据。可是这个中药商本身还是不死心的,他在三年再度去检举,他检举的就不是台北的“地检署”了,他到台湾的有一个非常特别的地方,叫做查黑中心,它都是由比较资深,比较有名,比较会办案的检察官所组成的,这个检察官本身比较会办案,他就查到所谓刚才讲的支付表了。然后这个查黑中心的检察官就透过这个名单进一步去查银行里面这些“立法委员”银行进出资金的问题,然后进一步把人调来问,查了两年多,终于找到证据,所以支付表是一个非常重大的突破。

    可是为什么拖这么久一个很重要因素,就是一开始查进去的时候,看那个支付表上面写的名字,不是只有31个人,开始有将近六七十位,那时候天啊,第一个“立法委员”本身是非常敏感的,都收了钱了。第二个,如果61个全部都查的话会引起轩然大波,所以他们就定了一个标准,为什么后来有所谓31个人跑出来,就是说用一个数目字来定好了,就是5万块钱。收到5万块政治献金以上的全部来查,所以有所谓出现31个人,后来起诉8个人,就是这8个人是证据非常非常明确的人。

    主持人:台湾的“特侦组”认为,这起“金钱游说立法”的弊案,严重损害了“立委”谨守廉洁问政的法律秩序,那么二位认为,这个案子有哪些警示?

    潘怀宗:我想这个警示作用有两方面,第一个方面就是要游说的这个团体,那么要游说的这个团体这一次就是中药商同业公会。

    游说团体你募集到的资金你要用到正当的场所去,你要用对方式,用对方法,不要去单独贿赂某些“立委”,这是完全错误的,而且这样子也是不对的。

    对于“立法委员”来讲,我觉得这几个人当然是非常可恶,为什么?因为他们身居“党鞭”的要职,明明知道这个法律通过是正确的,是对的,所以他可以拿这个理由去说服其他“立法委员”接受这样的东西。那明明是对的,明明会通过的,他还要贪人家的钱,这不是很可恶嘛。意思就是说,我看着比如说启楷来跟我讲说,要做这个东西我一看这个合理合情,可是我还故意要刁难他说,麻烦你拿一点钱来,否则我不让你通过,这很恶质的,这很恶劣的。

    主持人:那好,通过跟二位的探讨我们再来看这个案子,其实合理的事情应该通过合理的手段去获得,如果通过不合法的手段反而会伤害到自身的利益,非常感谢二位嘉宾所做的分析,谢谢。

    嘉宾:谢谢。

    主持人:观众朋友,感谢您收看这一期的《海峡两岸》,下期节目我们再见。

    (编导:袁培国 肖思杭 汪朝晖 苗欣欣)

责编:刘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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