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0月23日电 有消息称力霸集团掏空案主角之一、被台湾列为经济通缉犯的王金世英22日被人看见出现在上海一家餐厅。有台湾电子媒体获得消息前往采访,却遭到王金世英友人的阻挠。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据转述,王金世英当时轻装便服,“看起来相当年轻”。她与另两名男女似乎在餐厅谈生意。有台湾媒体记者打算靠近采访她时,那名男子立刻上前阻挡,并说,“她(王金世英)从美国飞到上海刚下飞机很累,请不要打扰她。”
2007年1月,王又曾于力霸集团爆发财务危机且申请重整后,以养病为由与妻子王金世英避居上海,1月13日又转往美国。台湾检调正调查王又曾是否涉嫌掏空或内线交易等金融弊端,初步调查后认为王又曾涉嫌重大。由于王又曾夫妇迟迟不愿回台针对相关案情说明,因此台湾台北地检署已于2007年1月15日对王又曾夫妇发出通缉令,有效期限为2031年5月,并将两人列为行政院“十大通缉要犯”,王又曾夫妇的“中华民国护照”也遭“外交部”撤销。
2007年2月2日,王又曾夫妇搭机抵达新加坡,企图逃往缅甸,遭新加坡海关拦截留置。新加坡原欲将王又曾夫妇遣返台湾,但王又曾夫妇大闹机场不肯就范,新加坡最后将王又曾夫妇遣返美国。王又曾因未持有有效旅行文件及美国签证,因此在洛杉矶遭到美国移民局留置;王金世英则因拥有美国绿卡而顺利入境美国。
台北地检署2007年3月8日侦结起诉力霸集团弊案。检方认为,力霸集团利用68家虚设人头公司,自1998年至去年底,共计掏空731亿元,非法洗钱到美国等岛外金额约600亿。力霸弊案堪称是“史上最大经济犯罪弊案”,包括该集团创办人王又曾、王氏家族成员、力霸集团主要干部及负责财报签证会计师等107人遭到起诉,合计求刑共400多年;王又曾被求处有期徒刑30年及罚款新台币17.1亿元,王金世英则被求处有期徒刑28年及罚款新台币7.7亿元,王家14人被求刑近200年;皆创下司法史上同一案件及同一家族被求刑的最高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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