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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寄语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10.27)
央视国际 2003年10月27日 23:47
主持人: 罗晓芳
采访嘉宾:成思危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主持人:欢迎继续回到《中国证券》,几天以来有关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三审的情况引起了市场各界高度广泛的关注,《中国证券》栏目也连续进行了追踪报道,很多委员在审议过程中认为,尽快出台证券投资基金法对于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的活动,保护基金持有人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背景资料:
基金初创
1998年3月3日,我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和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同时拿到证监会的成立批文。
成绩斐然
从此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进入了深沪两地交易市场,5年来基金业的发展虽然经历了风风雨雨,但是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基金业虽然是成绩斐然,目前共有基金管理公司44家、管理证券投资基金数目总共达到了103只、基金的资产总规模1600亿元。在基金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保护,基金的规模运行等问题引起了市场的关注。
法律保障
从1999年4月开始起草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在2002年8月23日正式提交9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进行一审,今年6月23日进行二审,10月23日进入三审阶段,三审稿中焦点问题主要集中在开放式基金向银行融资、基金公司设立条件、持有人大会等问题上。
主持人:证券投资基金涉及千家万户,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是基金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就这个问题接受了本栏目记者的专访。
记者:我们知道市场中都普遍关注基金持有人权益保持问题,那么你认为在这个三审稿里这方面的问题是如何体现的?
成思危:这个法案里对持有人利益的保护应该说我们是一直比较重视的问题,包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资质,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规定,这些都体现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保护问题,实际上我认为这个对基金和对一般的股票还是不一样的,基金它是按照信托法的原则委托理财,信托型基金是按照信托法的原则委托专家去理财,而且它是把管理人和托管人严格划分开的,就是真正的管理人并不能真正按它的意见去投资用钱,这个钱并不在它管理人手里,而在托管人手里,这些都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防止发生风险。
记者:我注意到在三审里对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要求它具有一定的金融从业经验?
成思危:这次对股东的要求应该说是比二审要降低了,二审是要求所有的股东都要有3亿的注册资金。
记者:但是我看他这次强调就是说主要股东是要从事金融业的?
成思危:主要的股东要有3亿资金,3年之内没有违法记录,二审的时候说是管理人就是主要股东要有5年以上的从事金融的资质,这次没有规定具体年限,因为我在上次会上提了,用年限来规定是不合理的,因为中国的基金业发展时间比较短,用年限这个词汇不合理。所以这次规定有这个经验,3年之内没有违法记录和要有3亿的注册资金,对主要股东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记者:这样的要求是不是意味着以后上市公司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就不成为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
成思危:对,应该说,这个我们还是为了防范风险,因为一般上市公司它没有金融方面操作经验的话,他来做这些事情是比较危险的,实际上要照我个人的看法,基金管理公司从专家理财来说,它是公司制,你股东有多少钱,它也是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把他在公司里的投资赔完它就不负任何责任,它是有限责任,所以严格说并不一定要规定,但是它的资质是非常重要的,就是说他够不够专家理财,另外他过去有没有违法记录,这些比他注册资金更重要,所以这次我们强调了这方面。但是也兼顾了我们常委不放心的心理,要求要有3亿的注册资金,这样实际上就只有目前的一些证券公司才有资格作为管理人,那有的很在本事的投资人他也只能作为雇员,而不能作为股东,所以我们现在留了一个余地,就是他可以少量持股,他不是主要股东,所以对他就没有限制,不像上一稿所有的股东都要求要有3亿资金。
记者:三审稿中删除了基金可以向商业银行进行短期融资的规定,那么有没有考虑过当基金公司面对大量的赎回情况时,会不会影响到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
成思危:根据调查情况看,到目前为止,没发生过这种情况,这是第一,第二就是我刚才说的,实际上它本身应该有一个债券和现金,应付一般的赎回没有问题,其次实在需要资金它可以向银行质押,第三就是一般的投资者他要赎回要付一定的手续费,所以他也不是说随便就会赎回的,根据现在的情况,既然没有发生过这种问题,我们就不要过于担心,而且从资本市场上看他总是要不断发展,我们最担心就是怕基金管理公司拿了,特别在股东比较好的时候他去融资,拿了这钱去炒股,万一他赔了,这个损失是要全体基金持有人去承担,这就不合理了,这是一。第二就是如果他借了钱,那他就要付利息,那赎回的人他就不承担这利息,而利息就要由未赎回的这些份额持有人承担。这是明显的不公平,所以我不赞成说他可以去向银行融资。
记者:明天三审稿有可能提交大会进行表决,一旦表决通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将出台,你认为这部法的出台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有什么样的意义?
成思危:两个非常重要的意义,一个就是会增加大量的专家理财,投资会比较理性,我们现在这个市场上因为大部分都是散户,那么跟风、羊群效应这些问题都比较多,专家理财总体上来说,赚的时候它可能会比一般散户平均来说赚得多一点,赔的时候会比一般散户平均来说赔得少一点,但是当然有个别特别聪明的人,特别运气好的人,那是例外,我讲的是平均来说,所以说它有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另外也有助于证券市场的投资更加理性,减少过度投机现象,这是一个重要的意义,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意义,就是能吸引更多的群众到资本市场,因为一般散户如果是钱很少,他去开户,去开自己炒股的户,那不值得,对吧?另外他也没有时间,有的人是没有时间去炒,如果是买基金份额的话,就等于专家替你去炒,那这样会吸引更多的群众来参加股市,把股市从少数人投机的场所变成一个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场所,我觉得从这点来说,对今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的。
主持人:成思危副委员长对中国的基金业寄予了特别的期望,对我们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我们相信随着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出台,我国的基金业必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感谢收看本期的《中国证券》,同时欢迎你继续收看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的其他节目,我们下次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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