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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胞如何参与慈善捐助

  主持人:近年来,到大陆来的台胞和海外侨胞逐年增多,他们在大陆各地进行商务活动的同时,也会参与一些大陆的公益活动。据了解,很多台胞和海外华人大都会热心参加志愿者活动、环保活动,特别是一些慈善活动,比如福利捐款、赈灾捐款捐物等。因为慈善捐助涉及政府的民政事务,捐助者要和一些政府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打交道,大家希望了解有关这方面的一些具体问题,今天的节目就为您介绍台胞和海外华人如何参与慈善捐助。

  来自台湾的谢雨秀女士在苏州经营着一家女秀才茶坊,和很多在苏州的台商太太一样,她经常参与慈善捐助活动。记者跟随她来到了苏州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这里是政府设立的专门收养残疾儿童和孤儿的非营利的公益性机构。因为经常来这里,孩子们和谢女士已经很熟了。

  谢雨秀:来来,一个一个来。来来,这个呢,这个给谁,谁喜欢这个,你喜欢啊。马纪你比较大了那个娃娃不要了,好不好?你都大了,来来。

  在这所儿童康复中心里生活着近200个孩子,除了政府拨款以外,很多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无私捐助,使残疾孩子和孤儿过上了和正常孩子一样的生活。在这里,记者看到孩子们的活动室、玩具等都是企业或个人捐助的,在捐助的工程项目上都留有捐助机构的名称。与儿童康复中心仅一墙之隔的是苏州市老年福利院,这里同样是政府出资设立的福利机构,也是很多台胞热心捐助的对象。目前,在这里生活的四百多位老人中,有政府出资赡养的孤寡老人,也有离退休人员自己付费到这里居住的。老人们受到了来自政府和社会多方面的关爱,在幽静舒适的环境中享受着安逸的晚年生活。

  老人:她是看我们老人的,她们拿来很多东西,拿来粽子月饼,都是他们台湾太太拿来的,这个房子都是他们造的。所以我们老人住在这里,很舒服很开心。

  主持人:记者从国家民政部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条款,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愿无偿地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财产。节目中谢女士等台胞捐助的苏州社会福利院就属于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这类机构还存在于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主要是指各种基金会以及大陆各地的红十字会等慈善组织。为了保护和尊重慈善捐助方的切身利益,在公益事业捐赠法的第十二条和第十六条又分别规定以下内容。

  公益事业捐赠法的第十二条规定:捐赠人可以与受赠人就捐赠财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

  第十六条规定: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这次来福利院,谢女士还带来了几位台商太太集体捐献的4000元人民币,请福利院用于为老人们添置过冬的衣物。社会福利院的财务人员在当面清点钱款以后,为谢女士开据了发票。

  会计:四千整。

  谢雨秀:是的。

  会计:我给你开张发票。我帮她开具的是江苏省捐赠的专用收据。你看是这样的,这发票上面,有一个江苏省的财政监制章,它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的组织接受自愿人员的捐赠,它在上面必须盖章,我们单位的财务发票专用章,这上面要写她的名字,我们接受单位的名称,和他这次捐赠的用途,还有她捐赠的金额,大写小写都要写明。并且要写好我们开发票的,财务人员的姓名。这张发票说明了,谢女士刚才捐赠的钱,已经由我们财务全部正常接受了。并表示这笔钱,将用于捐赠的专用用途。用于老人和小孩。

  杨春春科长:谢女士,这是我们给您捐赠的荣誉证书。然后这是您的名字,然后这是我们写的“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群众解愁”,这个钱是用在孩子和老人身上,这个是您捐赠的4000元,这个有我们的盖章。有我们福利院的盖章,这个有日期,是2002年9月24日。给您留作一个纪念,谢谢您对我们老人和孩子的捐助。

  谢雨秀:应该的,谢谢。

  除了向社会福利机构直接捐助以外,有些台胞还希望直接向需要捐助的个人提供帮助。目前,在一些台胞比较集中的地区,都成立了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您可以与当地的协会联系,由他们通过当地民政部门为您联系受捐助者。

  苏州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常务理事 李坤临:由这边负责残障贫困的单位,把这些人地址给我们,我们分组去每户每户去拜访,捐赠一些衣物,包括日常用品,以及一些礼金。

  据苏州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统计,2000年至今,在该协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中,台胞累计捐款捐物价值人民币近30万元。其中很大一部分转给了当地民政部门所属的慈善基金会。那么,如何保证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将资金使用到位呢,记者走访了苏州的民政部门。

  苏州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施恩光:我们在操作上是比较严格的,作为我们具体的工作人员,都是义务的。我们对这个台胞的捐助,我们是热烈的欢迎,因为台胞在我们大陆进行的投资,同时我们也欢迎他们对社会福利事业上面,给予一定的资助,我们现在对这个资金的管理,都是实行专户的管理,都是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同时我们对这个资金的使用,基本是按照捐赠者的意愿,首先满足捐赠者的意愿,捐赠者他首先是怎么捐的。我们主要满足他的意愿,同时我们的捐赠款主要是用于扶贫济困。支持社会福利事业。

  目前,除了大陆的民政部门、台胞投资企业协会、各类基金会可以接受来自台胞和海内外华人的慈善捐助以外,在大陆各地还设有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热心参与慈善捐助的台胞也可以和这些工作站联系。

  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北京市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 010-67757271

  上海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021-62178200

  江苏省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025-6641399

  福州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0591-3250706

  主持人:看了上面的节目,希望您对如何参与大陆的慈善捐助有了一定的了解。随着大陆对慈善事业管理的进一步完善,台胞在大陆捐助时也会更加便利,手续会更加简便,您所捐赠钱物的使用也会得到更好的监督。您还可以依据公益事业捐赠法,随时向受赠人提出查询,另外这部法律中还有企业参与慈善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的具体条款。

责编:王京来源: